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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服務增值稅免抵退稅

免: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
剔: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簡化公式: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折合率-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抵: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退:(1)計算免抵退稅總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簡化公式: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折合率-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2)確認出口退稅,并確認退稅之外的免抵稅額:
①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②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提示】公式中的剔和退的步驟中都出現了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的因素。該免稅購進原材料的價格按照“實耗法”計算: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計劃分配率
計劃分配率=計劃進口總值÷計劃出口總值×100%
【例題】某企業簽訂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合同,2017年3月進口料件到岸價格折合人民幣300萬元,海關征收關稅18萬元,當月將部分完工產品出口,FOB價折合人民幣400萬元。該企業進料加工計劃分配率為60%,完工產品內銷時適用的增值稅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6%,則:
進料加工出口貨物耗用的保稅進口料件金額=400×60%=240(萬元)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240×(17%-16%)=2.4(萬元)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400×(17%-16%)-2.4=1.6(萬元)
或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400-240)×(17%-16%)=1.6(萬元)。
二、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免退稅

《稅企網》提示:被遮擋部分為“應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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