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某酒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來源:株洲市稅務局 作者:株洲市稅務局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2
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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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酒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
【政策干貨】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案例】某大酒店,成立于2011年,位于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路,經營范圍以住宿、餐飲為主。2019年,根據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及后續出臺的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的優惠政策,企業及時享受了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優惠稅收政策,2019年全年共計加計抵減進項稅額十萬余元,推進了酒店增值稅實質性減稅,極大的緩解了酒店的資金壓力,助力了企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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