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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我公司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這政策嗎?
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五、管理事項及征管要求:1.本通知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思考:小微企業可以同時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嗎?
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因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即使企業已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納應納稅所得并按20%稅率征收或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也可以享受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同理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同時享受15%企業所得稅稅率和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兩種優惠政策。
思考:虧損企業不可以享受研究開發費的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回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八條規定,關于技術開發費的加計扣除形成的虧損處理。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部分已形成企業年度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因此,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不論企業當年是盈利還是虧損,都可以加計扣除。?
思考:企業從事研發活動但未形成成果,研發費用不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本通知所稱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因此企業從事研發活動不管是否形成研究成果,研發費用均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思考:研發人員中的殘疾人員工資費用不能同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殘疾人員實際支付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回答: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1、人員人工費用。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由此可以得出,研發人員中的殘疾人員工資費用也可以同時享受研發費用150%加計扣除和殘疾人員支付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人員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