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解散難逃稅收清算
“打一槍換一個地盤”,事實上我國的中小型開發商選擇的就是這樣的游擊策略。縱然游擊戰術讓他們在短期內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但是要做一支好的游擊隊,就需做好每個項目,并且要處理好解散后的稅務及相關法律問題。
壽終正寢也得依法合規
《公司法》將房地產開發公司解散的原因歸納為兩類:一類是公司自愿依法解散;另一類是公司被強制解散。這其中的原因多種多樣,較為常見的是公司不按期參加年檢(逃避納稅、逃避債務引發的經濟糾紛等)而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須先清算后,再將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及資料報送其主管工商管理部門,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經該部門批準后,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注銷(即企業法人消亡)的法定手續才算完成。
根據《公司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清繳稅款、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清算注銷的必經環節之一。
注銷后稅務問題仍不可小視
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涉嫌犯罪單位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宣告破產的應如何進行追訴問題的批復》(高檢發釋字[2002]4號)規定:“涉嫌犯罪的 單位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宣告破產的,應當根據刑法關于單位犯罪的相關規定,對實施犯罪行為的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對該單位不再追訴”。
所以房地產開發公司依法注銷后,即便將來發現該公司有違規違法事實,該公司作為一個已注銷的單位是不需要再承擔后續法律責任的,包括行政處罰、罰款和罰金等。但如果該公司曾經有過偷稅行為,則該公司相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那么房地產開發公司依法注銷后,其賬簿、記賬憑證和發票存根聯等資料是否需要保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睂嶋H上這些規定對于已注銷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起不到約束作用,因為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法律上已經“死亡”了,通常已注銷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都不會保留賬簿、記賬憑證和發票存根等。
在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公司因為不參加年檢而被工商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由于這些公司在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沒有依法進行清算并辦理注銷登記,在客觀上處于一種“休眠狀態”,故被稱之為“休眠公司”?!靶菝吖尽爆F象的實質為公司將工商機關實施吊銷營業執照的懲罰措施作為其逃避清算義務的途徑。
稅務清算能否真的逃脫?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企業登記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企業被依法撤銷設立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停止經營活動,依法組織清算。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由清算組依法申請注銷登記?!笨梢钥闯霰坏蹁N營業執照的企業只是被剝奪了經營資格,其還須經過清算并辦理注銷手續才可以在法律上達到“企業死亡”。
另按照《關于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民事訴訟地位如何確定的函》(最高人民法院法 經[2000]24號)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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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梢钥闯?,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主體資格并不一并消滅,其仍然可以參加訴訟,還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而不能進行經營活動,即該企業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是分離的。
所以房地產開發公司想通過不參加年檢等手段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來逃脫清算(特別是稅務清算)義務,在稅法、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上都是行不通的。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稅收規定經常變動。例如廣東省在2005年以前,大部分內資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建筑公司的企業所得稅都是核定征收的,現在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被要求改為查賬征收;土地增值稅一直以來也是先預征但一直未真正大規模清算,導致在土地增值稅實際清算過程中碰到許多難點和歷史遺留問題(如以前房地產開發公司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時,許多成本費用沒有按要求取得合法憑證等)須等待國家稅務總局發文進一步明確。
所以,作為中小型短期性房地產開發商,每在其完成一個房地產項目后,及時經過清算來注銷該項目對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其稅務及相關法律問題處理上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