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申報流程、風險提示
來源:華稅 作者:華稅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3
摘要:編者按:2017年5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明確在2017年度至2019年度間將科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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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17年5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明確在2017年度至2019年度間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為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精準支持力度,上述三部門研究制定并發布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根據該評價辦法,科技部火炬中心于10月26日下發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17]144號)進一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作出具體的實操指引。日前,浙江、江蘇、河北等地已陸續啟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本篇華稅從申報條件要求、申報流程、企業應注意的監督檢查風險三個方面對上述文件進行解讀,以期為中小企業通過評價,切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提供參考。
(一)“413”判定方法
“4”:四個基本準入條件(必須全部滿足)

“1”:“四項基本準入條件+任意一項重要指標”可直接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

“3”:重要指標皆不符:四項基本準入條件+三項評分不低于60分

總結為“413”判定方法,如下圖示意:

(二)各項指標內容說明及統計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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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引規定,“每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評價工作機構開展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抽查,隨機確定抽查企業名單,抽查比例不低于5%”,財稅〔2017〕34號文,明確在2017年度至2019年度間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因此,華稅建議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關注各地評價工作的動態,在要求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并嚴格按照加計扣除相關政策的規定對研發人員、研發項目、研發費用輔助賬等資料進行完整梳理,留存備查,有關加計扣除實操要點可查閱華稅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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