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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謝老師的兩個朋友老張和老李為一紙建筑合同鬧得不可開交。原來,2018年初,老張作為工程的甲方與作為工程乙方的老李簽訂了建筑服務的合同。工程總造價1000萬元,約定到工程總竣工結算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至今日,工程歷經三年多,總算竣工驗收了,也該結算開票了??蛇m用的稅率已經由原先的11%降至9%,如何開具專用發票,老張和老李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
假定結算后還是總造價1000萬元不變,老李說,原來稅率11%時,我開具專用發票金額是900.90萬元,稅額99.10萬元,價稅合計是1000萬元?,F在政策改變了,稅率9%,我開具專用發票應該是金額917.43萬元,稅額82.57萬元,價稅合計還是1000萬元。老李你應付1000萬元還是跟原來一樣。
老張不同意,什么跟原來一樣?按稅率11%來開具專用發票,我取得進項稅額是99.10萬元?,F在你按稅率9%來開票,我的進項稅額只得82.57萬元。我是一樣付了1000萬元的工程款,可進項稅額足足少了16.53萬元。任什么我吃虧?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工程收入由原來不含稅收入的900.90萬元變成了917.43萬元,我少得的進項稅額變成你的不含稅收入了。我吃虧你得便宜的事哪能由你說了算。按原來不含稅價900.90萬元作為開票金額,稅率9%,稅額81.08萬元,價稅合計981.98萬元。我工程款就只付這個數。
老李一聽,肯定也不樂意了。于是雙方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老李說要按合同約定,不能違反稅收政策,老張說那更要不能違背市場經濟規律,不能損人利己。
最后,誰也說服不了誰,就一起跑到謝老師這里找人評評理,看如何解決是好。
好巧不巧,謝老師出差了,他們遇到也是來訪的鄭先生。鄭先生聽完事情的原由,不由微微一笑。
在工程造價固定不變的前提下,由于稅率的下降,老李的不含稅收入增加了16.53萬元,這點是毋庸置疑的。可老張的發票金額也增加了16.53萬元,即工程成本也由原來的900.90萬元變成917.43萬元,增加了16.53萬元。老李少了銷項稅額,多了收入,可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老張少了進項稅額,多了成本金額,以后可以稅前扣除,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不一樣嗎?
老張說不一樣!老李的銷項稅額變多變少我沒意見,因為這銷項稅額與他是一毛錢關系都沒有,全部都是國家的??涩F在他的不含稅收入增加16.53萬元,即便扣除25%的企業所得稅,也是得利12.5萬元。而我成本多了16.53萬元,最多是抵減繳納4.13萬元企業所得稅。我少抵扣增值稅16.53萬元,多抵減企業所得稅4.13萬元,還是吃虧了12.5萬元。
高手啊,賬都算到這份上了。鄭先生二話不說,拿過一張紙,在一旁算了半個鐘頭,然后擺在他們面前。
這樣子,你們倆可以協商改合同或補協議。將工程的不含稅價定為911.775萬元,按稅率9%開票,稅額為82.059萬元。這樣價稅合計993.834萬元,老張按這個數支付工程款。如此一來,老李的不含稅收入比原來的900.90萬元多了10.875萬元,扣除25%的企業所得稅,實際得利8.156萬元。
而老張支付工程款993.834萬元,比原來的1000萬元少支出6.166萬元。同時由于比原來成本900.90萬元多了10.815萬元,可多抵減繳納企業所得稅2.718萬元,兩者合計8.884萬元。
老張一聽,哦,我倒多占便宜了?
鄭先生收起笑容說沒有!按稅率9%計算,老張支付了993.834萬元,進項稅額是82.059萬元,比按支付1000萬元時計算的進項稅額82.57萬元僅僅少了0.511萬元。這減少的進項稅額,可從得利的8.884萬元中扣減,最終實際得利8.373萬元,與老李的得利很接近了。
也就是說,經過如此調整,老李比原來稅率11%時多得利8.156萬元,而老張也在稅率9%的條件下多得利8.373萬元,兩個得利相加是16.529萬元,剛好就是老張的進項稅額或者說是老李的不含稅收入,這樣二一添作五的分配,最終實現了雙方利益的最大化。
老張老李握手言和。
————題外話————
“鄭老師,為什么說老李的銷項稅額與老李是一毛錢關系都沒有,全部都是國家的,老張這句話對嗎?”
“老張這么說,老李都沒意見。你有意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