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串通:物物交易說成來料加工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山東省濱州市某金屬加工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鋼鐵、銅等金屬加工,稅款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因該公司2002年度稅負率低于同行業1個百分點,而被濱州市區國稅局市東...
|
??? 山東省濱州市某金屬加工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鋼鐵、銅等金屬加工,稅款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因該公司2002年度稅負率低于同行業1個百分點,而被濱州市區國稅局市東征收分局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 稅務人員在審核企業提供的賬簿、憑證、抵扣聯等賬證資料后發現,企業產成品庫存較大,而原材料消耗未能同步增長。其中開給江西某金屬生產企業支付提供委托加工款的專用發票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兩地相隔萬水千山,企業為何要不遠萬里地加工市場上并不緊缺的初級材料?疑點重重!稅務人員先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正面向企業負責人提出質詢。企業堅持是委托加工,卻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 分局稽查人員一方面發函至江西鷹潭市國稅局索取回證;一方面責令企業提供委托加工協議書、發運原材料和接受加工品的運輸發票、清盤企業庫存產品。
??? 經核查發現該企業與江西某企業串通,故意將以物易物銷售當作來料加工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并由該企業按交易差額以加工費的名義向江西企業開具專用發票進行結算。在事實面前,企業不得不承認其利用委托加工隱瞞易物銷售收入62.85萬元。偷逃增值稅5.6萬元。
???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該企業假冒委托加工業務隱瞞易物銷售收入,少繳增值稅的行為已構成偷稅。國稅機關依法向其下達了補稅5.6萬元,繳滯納金1.87萬元,罰款0.84萬元,共計征收8.31萬元。稅款已征收入庫。
??? 以物易物銷售方式隱蔽,容易發生偷稅現象,造成國家稅款流失。針對以上問題,筆者建議:規范企業的銷售行為,買賣雙方產品相互交換,雙方應該按照自己和對方產品的銷售價作購入和售出處理,并計算銷項稅金。并要與委托加工業務嚴格區分。要進一步加強對以物易物銷售的管理,對不經常發生委托加工業務、跨省加工、加工金額大的企業委托加工,應由當地稅務機構重點審核備案,并于收回委托加工時,由該企業持委托加工協議書、發運原材料和接受加工品的運輸發票、對方稅務機關開具的確認書等原始證明材料到稅務機構銷案。同時,定期開展專項清理檢查,嚴防企業利用委托加工方式隱瞞易物銷售收入,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