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應注意七點
來源:中匯十堰分所 作者:趙輝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4
摘要: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指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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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優惠政策需注意以下七點:
一、制造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
二、企業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指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以及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四、延緩繳納的所屬期稅費包括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以及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繳納)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繳納)規定的稅費。
五、延緩繳納的比例。2021年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規定的全部稅費。2022年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的全部稅費。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相應月份或者季度的稅費。
六、中小微制造業企業判斷標準:制造業中型企業:制造業 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制造業小微企業:制造業 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七、延緩政策特殊規定: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補稅款與2021年第四季度已緩繳的稅款一并延緩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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