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新舊準則比較解析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5
摘要:人力資源是現代企業發展的核心推動力量,是企業的靈魂,人力資源成本亦是公司生產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力資源是現代企業發展的核心推動力量,是企業的靈魂,人力資源成本亦是公司生產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職工薪酬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的作用和地位舉足輕重,它直接關系著員工的工作態度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對其的管理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然而我國對職工薪酬的專向研究一直沒有一個完整清晰的框架。對職工薪酬一般僅指工資和福利費,理解比較狹隘,而且不同企業對薪酬的界限也往往不同,此外,涉及的會計科目也比較分散,例如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其他應繳款、其他應付款等,導致我國很多企業職工工資的會計處理和披露很不規范,尤其是國有壟斷企業(如電力企業)的薪酬問題一直被人們所詬病。
為了進一步規范職工薪酬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披露,我國財政部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并聯系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于2006年2月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以下簡稱《職工薪酬》)。對職工薪酬提出了明確的概念和確認原則,系統地規范我國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使我國會計體系與國際趨同向前邁進一步。
一、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
1.含義不同
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中并沒有單獨的職工薪酬準則,與職工薪酬準則有所關聯的國際會計準則主要是《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雇員福利》和《國際會計準則第26號———退休福利計劃的會計和報告》。這些準則對各種短期雇員福利、短期帶薪休假、利潤分享與獎金計劃、非貨幣性短期雇員福利以及雇員退休后的長期福利和辭退福利作了規范,要求企業將為獲得雇員服務而預期支付的短期雇員福利的非折現金額確認為負債和費用,同時將一年期以上的長期雇員福利折現后的金額確認為負債和費用。
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我國職工薪酬準則是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政策以及我國目前企業類型多樣、職工構成類型眾多、雇傭關系形成歷史原因復雜的實際情況,為規范企業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而制定的,主要注重對短期和傳統職工薪酬形式的規范。
2.對于養老金的處理不同
國際會計準則中將退休后福利(主要是養老金)劃分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在設定提存計劃下,企業對退休后福利的責任僅限于各期按照規定應繳納的金額,并據以確定成本費用和負債;在設定受益計劃下,企業對職工離職后福利的責任是其已經承諾提供給職工的金額,應運用精算技術確定各期成本費用和負債。我國目前對養老金還沒有設定受益計劃的規定,在實務中,企業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大都是各期按照固定金額或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屬于設定提存計劃。
二、新準則與原會計制度的比較
《職工薪酬》是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之一,在本次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發布之前,沒有一個獨立、系統規范職工薪酬的會計準則,有關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和相關規定散見于現行多項制度中。新準則是首次在一個具體準則中系統的規范了企業和職工建立在雇傭關系上的各種支付關系,與原會計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幾點差異:
1.明確了職工薪酬的內容
《職工薪酬》明確定義了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它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共計八項內容。同時明確規定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和以規范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企業年金基金準則。準則中職工薪金的概念覆蓋面較廣,有別于以往僅指工資和福利費的狹隘范圍。
2.規范了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
?。?)《職工薪酬》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滿足一定的條件,計入當期損益)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其他的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同時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根據上述原則按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處理。
?。?)《職工薪酬》未對現行的應付福利費處理作出規范,從一定程度上看,新準則改變了以前按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的做法,而是采用按實列支的處理辦法,超過稅法規定允許列支的部分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職工薪酬》增加了辭退福利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于辭退補償,新準則規定在符合企業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這兩個條件時應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而以往沒有類似的規范和規定,這也是適應當前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出現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要求,使我國會計準則、會計體系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又向前邁出了一步。
3.規范了關于職工薪酬相關信息的披露
《職工薪酬》全面、系統地提出了職工薪酬相關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僅規范了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當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應當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上述項目期末應付未付金額,還要求企業披露為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及其計算依據;應當支付的因解除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以及其他職工薪酬。同時指出因自愿接受裁減建議的職工數量、補償標準等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披露。
三、新準則實施對企業的影響
1.使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壟斷企業的薪酬更加透明
以前在職工薪酬方面的規范分散在不同的文件制度中,沒有統一的規范,使得很多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的福利費是變著法子走賬,借方記入成本和費用,貸方記入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交款,大量不好下賬的福利費用記入其他應付款。而新準則把凡是由于職工提供服務而支付的報酬以及相關費用都統一到職工薪酬的范疇,并在統一的負債科目“應付職工薪酬”中核算,這就把以前可能躲躲藏藏的東西都暴露出來,而且還有可能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進一步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
新準則將幾乎所有的職工薪酬按受益對象處理,有助于企業正確核算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從而提供更為可靠的成本等信息;而統一的職工薪酬確認和計量規范有助于企業提供可比的會計信息;充分、規范的信息披露是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一大特點,這在職工薪酬準則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全面、規范的披露要求有助于企業提供相關、可比、可理解的關于職工薪酬的會計信息。
3.對企業的損益會產生一定影響
《職工薪酬》在確認、計量方面的變化對企業的損益會帶來影響,比如計入成本的保險費等將增加期末產成品的賬面價值,從而增加當期的利潤;而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將減少當期的利潤;改變福利費的處理方法和醫療保險費等的列支方法也將對企業的損益產生影響;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無形資產成本將增加企業的當期收益等等。
4.為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留下空間
由于新準則擴大了職工薪酬費用資本化的范圍,當職工薪酬在公司成本費用中所占比重較大時,職工薪酬可能成為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即如果公司經營業績較差而公司又在進行大規?;〞r,公司可能將部分生產經營員工列為工程人員,將其薪酬資本化,降低當期成本費用,增加利潤。此外,如果需要企業還可以采用相反的方法來降低利潤。
《職工薪酬》對辭退補償作為預計負債的規定一定程度上為企業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途徑。因此,應對將辭退補償作為預計負債的做法加以嚴格定義和限制。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企業很有可能因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而產生現金流出,否則不能作為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按_鑿證據”可定義為企業與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已達成正式的不可撤銷的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計劃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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