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過稅收籌劃使企業的融資成本降低?
|
(一)案情情況 甲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簽訂借款合同5億元,年貸款利率6%,貸款期限5年,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0.05億元。請問如何稅務規劃使項目公司的融資成本的稅收負擔最低? (二)稅收規劃的稅收政策依據 1、增值稅政策 (1)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六點: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2)財稅[2016]36號附件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項第三點: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基于以上稅收政策規定,“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有一個前提是上述費用是“向貸款方支付的”。如不是向貸款方支付的,向第三方支付的,其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債權融資所產生的融資利息及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印花稅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它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擔保合同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另外,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大致有十種: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限額內的循環借款、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信用證押匯、保理合同和小微企業的優惠。 其中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因此,項目公司與以上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借款合同時不征印花稅。 3、稅收規劃 因此,在發生債權融資的情況下,應與融資擔保公司合作,讓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將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變成直接支付給融資擔保機構的顧問費用、手續費用和咨詢費用,可以得到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從而少交增值稅。 (三)稅務規劃前的稅收成本(不考慮印花稅) 甲公司不可以抵扣融資財務費用中利息費用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億元÷(1+6%) ×6%=0.283億元。 甲公司不可以抵扣融資支付的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0.05億元÷(1+6%) ×6%=0.00283億元。 甲公司五年當中不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即要多繳納的增值稅為: 0.283億元× 5+0.00283億元=1.42億元。 (四)稅務規劃方案 甲公司應與中國工商銀行旗下的子公司或別的融資擔保公司合作,讓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將向中國工商銀行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變成直接支付給融資擔保機構的顧問費用、手續費用和咨詢費用,可以得到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從而少交增值稅。 (五)稅務規劃后的稅收成本 甲公司不可以抵扣融資財務費用中利息費用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億元÷(1+6%) ×6%=0.283億元。 甲公司可以抵扣融資支付的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0.05億元÷(1+6%) ×6%=0.00283億元。 經過稅務規劃,甲公司可以少繳納增值稅283000元。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
下一篇: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