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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服裝行業的逐步發展壯大,成為中國出口創匯的重要行業。由于服裝加工業投入小、風險小,對勞動力要求相對不高,新成立的服裝加工業較多。以桓臺為例,截止2009年底,全縣有35家服裝加工企業落戶,其中14家具有自營進出口經營權。2008年,全縣服裝加工企業申報應稅銷售收入1.56億元,免抵退稅銷售額1.58億元,應繳稅款348.4萬元;2009年,全縣服裝加工企業申報應稅銷售收入1.30億元,免抵退稅銷售額1.8億元,應繳稅款225.3萬元。剔除按免抵退稅計算的企業,從事服裝受托加工的企業應繳稅負2008年為3.2%;2009年為3.8%。自2009年以來,我們利用稅收分析預警系統,重點對從事服裝受托加工的企業進行了調查分析評估,查找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并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管理。
一、桓臺縣服裝加工行業的經營現狀
目前,桓臺的服裝加工行業主要存在三個特點:一是服裝加工業進入門檻低,競爭趨向激烈。相對于其他產業,服裝加工業投入小,只要一兩間廠房、幾個工人、幾臺大頭機,很快就能投入運營。由于技術含量低,我縣大部分服裝加工企業以加工牛仔服為主,一般根據“訂單”加工,由外商指定面料,按委托方要求加工后出口。由于受托加工是按需生產,處于被動地位,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二是受價格波動影響大。加工業處于服裝制造業的最后一個環節,當服裝價格上升時,無法參與多余利潤分配,服裝價格下降時,無法向下游環節轉嫁損失,因而對價格變動十分敏感,處于被動地位。三是部分企業經營者素質相對不高,粗放式經營,家族企業亦多,家庭作坊式管理意識濃,企業賬制不全,運作不規范。
二、服裝加工企業的主要涉稅問題
服裝加工業基本是“訂單”加工,來料加工,經過實地調查,服裝加工業務基本流程如下:
通過對工藝流程和部分企業的申報數據分析,服裝加工業增值稅稅收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稅負率普遍偏低。加工企業在新辦初期,由于沒有自營進出口經營權,一般從事受托加工,即委托方提供面料,自身提供輔料(口袋布、線等),向委托方收取加工費。由于服裝加工業的成本主要是工資,而工資無法進入抵扣環節,理論測算服裝加工企業的稅收負擔率應較高。如每件衣服的加工費按10元計算,其中工資占5元左右,其余為輔料、包裝物、電費、運費等,據此測算,增值稅的稅負率在8%左右,而目前服裝加工企業的平均稅負在3%-4%左右。
(二)混淆自制和受托加工的界限。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而實際業務中,由于委托方有時出現資金短缺,無法購買面料,受托方為維持連續生產,墊付資金購買委托方指定面料,加工完成后,按稅法規定應按自制服裝進行銷售,而企業只把加工費開具發票,漏記產品的銷售收入,造成少繳稅款。
(三)進項發票不實。由于企業購買貨物大多現金交易,進項發票的真實性難區分,有些企業為偷逃稅款,不擇手段取得違規發票。尤其是同時從事受托加工和自產產品的企業,對受托加工和自產業務未分別核算,進項發票中原材料占比重高,實際稅負率偏低,對這樣的企業可以計算原材料的產出比,據以測算企業的實際銷售收入。如以加工牛仔褲為例,長、短牛仔褲平均耗用的面料每件在1.2-1.3米,按此比例計算,核實企業的原材料進項發票是否真實,進而核實企業的銷售是否真實。
(四)銷售收入不實,成本核算過于簡單。由于服裝加工企業生產工序極為連續,難以在各半成品之間核算成本,大部分企業均采用不同于一般工業企業的成本計算方法。即每月購入的原材料、輔料等只要投入生產就全部結轉到當月產成品,對具體不同批次、不同型號的服裝單位成本并不進行核算。有的對已銷售產品經常不轉作銷售,長期掛在存貨科目,造成存貨帳實不符;有的對邊角料、廢品銷售不作收入,以加工牛仔服為例,廢品率在3%左右,廢品由于無法出口,大多由加工企業自行降價處理。
(五)存在虛開、代開發票現象。服裝加工企業在實際生產過程中,規模較大的企業在接單后,出于各種因素,往往將部分業務再分包或轉包給小企業、小作坊加工,最后由接單企業匯總開票;一些小企業在因本身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對方索取發票時,往往由其他有開票資格的企業代開。
三、實例分析
某服裝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辦理稅務登記,2007年7月1日起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牛仔服加工。
(一)從應交稅負分析。該企業2007年銷售收入343208.05元,應納稅額13974.93元,應交稅負為4.1%;2008年銷售收入987063.59元,應納稅額7988元,應交稅負為0.81%;2009年應稅銷售收入1084377.17元,出口免抵退稅貨物銷售額671544.72元,應納稅額15017.77元,應交稅負為1.38%。從應交稅負分析,2008年/2009年該企業稅負明顯偏低。
(二)從企業進項發票構成分析。該企業2008年無自營出口權,其業務主要為受托加工牛仔服裝,通過對企業的進項發票核查,發現其購入原材料(牛仔布)42476.62米,成本為56.2萬元,抵扣進項稅額為9.5萬元。2009年8月份該企業取得自營出口權,2009年1—6月份該企業購入原材料(牛仔布)及其他面料15640.1米,成本為19.7萬元,抵扣進項稅額為 3.36萬元,經過核查企業銷項發票,所列收入均為加工費收入,原材料所抵扣的進項稅額沒有對應銷售收入。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受托加工業務應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但該企業有部分加工業務屬于自己提供原材料,應按自產產品銷售計收入,而企業的納稅申報卻沒有產品銷售的申報。
(三)從生產工藝流程分析。該企業在沒有取得自營進出口經營權前,大多從事受托加工業務。有時由于委托方出現資金短缺,無法購買面料,企業為維持連續生產,墊付資金購買委托方指定面料,取得進項發票,加工完成后,未按自制服裝進行銷售,只對加工費做收入。加工牛仔服裝一個重要的流程是水洗,其成本占全部成本的四分之一左右,而該企業沒有水洗車間,只能委托其他企業進行水洗,但企業取得的發票及其他支出中卻沒有水洗費用支出。
針對上述企業存在的疑點,經與企業負責人、財務人員約談,企業負責人承認對稅法理解不夠,對視同自產的產品沒有做收入。對于水洗費,因該企業自購材料加工的牛仔服裝,委托方有水洗車間,企業將應支付的水洗費與委托方應支付的服裝成本價做抵消,沒有做帳務處理,經企業自查,補繳稅款5.68萬元。
四、對服裝加工行業的管理措施及建議
針對服裝加工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行業特點,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 加強環節監控,責令企業健全相關賬簿。一是對企業“供”的環節進行監控。責令企業建立完整的材料、產成品明細賬,杜絕票貨分離或票貨不一致的情況,防止虛大購進數量和金額而虛大進項抵扣稅額。二是對“產”的環節進行監控。自產產品與受托加工產品應分開登記賬簿,并分別核算成本費用。三是對“銷”的環節進行監控。要對企業滿負荷生產進行測算,在掌握其生產能力的基礎上,結合預警系統的預警指標進行分析監控,防止發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現象和隱瞞銷售收入。
(二)加強企業的日常管理,做好日常監控分析。一是建立服裝加工合同臺賬。按序時收集所有服裝生產加工合同,并及時登記臺賬,準確反映企業承接加工業務數量情況。二是建立生產計劃任務單臺賬。登記企業根據承接加工合同,向加工班組下達服裝加工任務的情況。三是建立服裝加工日報表臺賬。收集并記錄服裝加工企業每日產品的數量及累計完工數量。四是建立產品出入庫臺賬。根據產品入庫和出庫單進行記錄,準確反映企業加工服裝的入庫和發回委托加工單位的數量情況。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管理巡查中,認真核查企業四本臺賬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情況,重點審核“五個對應關系”,即:企業受托加工合同與生產計劃任務單的對應關系、生產計劃任務單與服裝加工日報表的對應關系、服裝加工日報表與產品入庫單的對應關系、服裝加工日報表與職工工資的對應關系、收取服裝加工費開票數量與加工服裝出庫數量的對應關系
(三)加強涉稅信息采集分析,積極開展行業評估。加強對服裝企業涉稅指標的采集與測算,稅收管理員按季采集服裝加工企業的機工人數、工資支出、物耗、電耗、銷售收入等涉稅信息,并與供電部門等外部信息進行核對,并對采集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運用“工資與收入比對法”、“能耗測算法”估算企業當期工耗率、能耗率和稅收負擔率,推算企業當期銷售收入,推測企業申報銷售收入差異值,對差異較大、疑點較多的問題戶,及時轉入納稅評估。
作者單位:桓臺縣國家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