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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基本情況
??? 南京××電子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電子產品的批發和零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4年至2006年6月共申報銷售收入1816萬元,申報繳納增值稅12.26萬元,繳納企業所得稅4.96萬元。主管稅務機關為南京市六合區國家稅務局。
??? 2006年7月25日,深圳市國稅稽查局對六合區國稅局發出的關于南京××電子電器有限公司取得的11份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協查進行了回函,結果是無此11份完稅憑證的稅款入庫信息。為進一步弄清事實真相,六合區局立即將該公司自開業以來取得的全部187份海關完稅憑證向相關的深圳市文錦渡海關發出協查,8月23日收到協查回函,結果是海關電腦無此數據,所涉及的完稅憑證非文錦渡海關簽發,由此可確定是假票。可就在該局收到上述兩份回函的前后,又收到了落款是深圳市文錦渡海關的另外兩份回函,回函分別稱上述11份和187份完稅憑證為海關簽發,稅款已入庫。同樣的完稅憑證,不同的協查回復結果,是納稅人欲蓋彌彰,還是另有原因,為此該局派人南下深圳,經深圳市文錦渡海關和深圳市國稅稽查局確認,上述187份完稅憑證全部為假票,另外兩份協查回函系偽造。
??? 案情重大,該局立即將本案向六合區公安局進行了通報,并共同研究確定了案件查處的詳細方案。9月6日,稽查人員和公安局經偵支隊有關人員共同對該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調取了自開業以來的全部會計資料,對法人代表王某實施了刑事拘留,后又對該公司的前任法人代表武某實施了刑事拘留。該公司的違法事實終于顯露。
??? 二、主要違法事實
??? 南京××電子電器有限公司自開業以來,先后與深圳市深盛隆進出口有限公司等三家單位簽訂了電子產品的購銷合同(非委托代理進口),陸續取得上述187份假海關完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209萬元,稅前列支成本1230萬元。
??? 三、處理結果
??? 1、補繳增值稅209萬元,補繳企業所得稅224萬元;
??? 2、加收滯納金30萬元;
??? 3、對所偷稅款處以0.5倍罰款,罰款金額217萬元。
??? 4、將案件移送處理。
??? 四、點評
??? 1、隨著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日趨完善,一些不法分子將涉稅犯罪的重點轉移到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上,制售假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呈上升勢頭,已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稅收和經濟秩序。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審核檢查力度,加快對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審核檢查,不僅對制售假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源頭要嚴厲打擊,而且對惡意接收假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行為要課以重罰,徹底鏟除假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買方市場。
??? 2、稅務機關應進一步對重點納稅戶的稅源管理和監控,實現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聯動機制,將涉稅違法行為控制在萌芽狀態。
??? 3、稅務稽查人員對稽查案件必須負有高度的責任心,對具體案件要運用延伸的思維能力,舉一反三,集中查處,堅決打擊犯罪分子,維護稅法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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