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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初,根據用廢行業專項檢查的具體要求,在查處太倉市某某化纖有限公司用廢情況中;發現從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到江蘇省建湖縣物資回收公司大量購進"廢瓶片"接受工業企業通用發票抵扣稅款的情況。我們懷疑是否有真實貨物交易,經請示市局同意有稽查局朱惠明局長帶領專案組前往江蘇建湖縣外調取證,在取得太倉市某某化纖有限公司購進"廢瓶片"貨源在蘇州地區的情況下。我們同時有發現了太倉市某回絲廠等其它企業也有到江蘇省建湖縣物資回收公司購進"廢揩布"接受工業企業通用發票3份的情況。于是我們在2004年6月下旬對該廠進行立案檢查。
??? 疑點重重
??? 太倉市某回絲廠成立于1999年;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回絲、揩布及勞保用品。專案組調取了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的所有帳冊、會計憑證進行了全面檢查,該廠三年來實現產品銷售收入2346071.70元;實現銷項稅額398831.60元;購進貨物進項稅額294613.01元;實現應納增值稅104218.59元,稅收負擔率為4.44%,明顯偏低。由于本案主要懷疑接受虛開發票(即無貨空開)的現象。由于該廠財務制度極不健全,有帳不記、會計憑證分錄空白,給我們的查處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難度。在初步掌握該廠基本情況和生產過程后,我們查處的突破點放在購進"廢揩布、廢回絲"的進貨環節上。該廠2001年至2002年購進貨物主要從太倉市某某勞保用品商店和蘇州聯華物資回收利用公司二個單位,2003年主要從無錫匯華物資回收利用公司和江蘇建湖縣物資回收公司及連云港物資回收利用公司購進。且上述購進貨物沒有發現支付過運輸費用,從而堅信了辦案人員的懷疑。
??? 水落石出
??? 專案組找來了該廠法人代表顧某某;詢問有關生產過程和原料的來源,顧某某吞吞吐吐不肯講出實情。在證據面前,法人代表顧某某承認了從2001年起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蘇州蠡口金洪根,所有"碎布、揩布"全部是從蘇州蠡口"廢布"市場金洪根處購進的。金洪根是個體戶,貨款是以現金支付給金洪根的,貨物是有金洪根叫車送到我廠。從2001年至2002年底,從金洪根處購進貨物由于他開不出發票,就找到太倉市某某勞保用品店周某某商量,能否幫我開發票,講好以每公斤0.2元的好處費開具了22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400629.57元,稅款為58211.17元。同時找來太倉市某勞保用品店法人代表周某某進行詢問證實了顧某某所說全部是事實。在太倉市某勞保用品店停止開票后,有顧某某找到了蘇州聯華物資回收公司(在陸墓)出5%的好處費開具了9份工業企業通用發票,價稅合計362315.00元,稅款為36231.50元。從2003年開始,進貨時向金洪根索要發票,金洪根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分別到無錫市匯華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江蘇省建湖縣物資回收公司、連云港市物資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出好處費邦顧某某開來了10份工業企業通用發票給我,10份發票價稅合計為394710.00元,稅款為39471.00元。該廠從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共取得5個開票單位無貨虛開增值稅發票和工業企業通用發票41份,涉案增值稅額合計133913.68元,均已向當地國稅機關申報抵扣。
??? 查補入庫
??? 根據有關規定,上述行為屬偷稅,作出如下處理;追繳所偷增值稅稅款133913.68元,處罰款181135.68元,加收滯納金44183.31元。該廠于2004年8月30日繳清了所有稅款、罰款、滯納金,合計金額359232.00元。另外,根據江蘇省公安廳、國稅局、地稅局涉稅案件移送管理辦法規定的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 ,本案已達到移送標準,現已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 查后的思考
??? 1、加強對廢舊物資收購企業的資格把關,檢查收購廢舊物資的來源是否符合規定。
??? 2、由于蘇州地區廢舊物資收購企業較少,但各類廢舊物資專業市場在蘇州地區較多,且絕大多數是個體工商戶,存在以現金銷售不開發票的現象。
??? 3、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用廢企業購進廢舊物資申報抵扣的檢查,在申報抵扣時應提供銷貨單位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貨款匯款憑證復印件。
??? 4、加強稅法宣傳的同時,稅務稽查人員在平時稅務檢查過程中,應不放過每一個疑點和關聯企業,應及時匯報,及時立案,深窮深挖,決不讓偷稅者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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