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預收、預付帳款的面紗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被查單位:安徽省巢湖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稽查單位:安徽省巢湖市地稅局稽查局 違章案情:安徽省巢湖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稅收征收方式為查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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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單位:安徽省巢湖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稽查單位:安徽省巢湖市地稅局稽查局
違章案情:安徽省巢湖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稅收征收方式為查帳征收。
安徽省巢湖市地稅局稽查局于2000年3月份根據選案對該企業進行日常稽查,發現該企業1999年度財務報表有關帳戶余額異常:"預收帳款"余額3129.2萬元,"預付帳款"余額1998.2萬元,"未分配利潤"余額為-367.4萬元。該企業"預收帳款"核算商品房的預交、預收款項;"預付帳款"核算支付給承建的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預付款項;"未分配利潤"的負數反映歷年帳面累計虧損額?;槿藛T側重對"預收帳款"、"預付帳款"兩帳戶進行檢查,經過對兩帳戶明細帳一一詳查,結果發現有三項工程在1997年至1999年度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由于存在一些情況未了結,而未在當期結轉損益。而這三項未結轉損益工程涉及"預收帳款"1543.45萬元,"預付帳款"776.13萬元,減去相應的"開發成本"等成本費用科目數額,應調整計入損益179.54萬元,補列應列未列的應付土地部門土地出讓金110.8萬元,兩比調增計稅所得額68.74萬元。而該企業1997-1999年三年帳面虧損分別為54.23萬元、54.79萬元、23.62萬元,經主管的稅務分局審核后1997、1998年度虧損額為29.88萬元和36.19萬元。
案件處理:鑒于該企業1997至1999三年均虧損,1997、1998年度稅務部門審核后的虧損額加上1999年度帳面虧損額,相加的虧損額超過調增計稅所得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皖地稅政二字[1996]449號)之有關規定,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虛報虧損68.74萬元處以罰款10萬元。
稽查建議: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安企業,在工程竣工后,有的借口存在一些業務上、技術上問題未處理或未處理結束,而不結轉銷售和成本,影響當期損益,偷逃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時要注意對完工工程是否結轉銷售、成本的檢查。工程竣工后,對還有應收的房地產銷售收入或工程收入,要按應收收入全額作銷售收入,并通過"應收帳款"科目反映應收未收收入額;相應的對應付未付費用和款項通過"其他應付款"、"應付帳款"等科目反映,并注意對應收、應付款項的計提依據的審查,以堵塞房地產開發企業、建安企業可能利用"預收帳款"、"預付帳款"帳戶不結轉已完工工程的收入和成本,掩蓋已實現利潤,偷逃企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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