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海運公司營業稅稽查的案例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1.案情介紹: 某海運公司為國有企業,從事海上貨運業務,注冊資本2000萬元。2001年度運輸收入為2364.663562萬元,利潤總額為172.9559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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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介紹:
某海運公司為國有企業,從事海上貨運業務,注冊資本2000萬元。2001年度運輸收入為2364.663562萬元,利潤總額為172.955929萬元。
2002年1月,該市地稅稽查局對該公司進行專項稽查,發現該公司在開具的運輸發票內單獨注明的勞務費收入并未計入運輸收入繳納營業稅,而是將勞務費收入掛在“其他應付款”科目貸方,在支付給船員勞務費時從“其他應付款”科目中轉出?;槿藛T通過對運輸發票及記賬憑證稽查核實,發現該企業2001年1月至2001年6月共發生這類勞務費146.512844萬元。
2.案情分析及稅務處理。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而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因此,該公司所收取的勞務費應并入運輸收入繳納營業稅。該企業不按財務會計制度正確核算收入,將大量的勞務費收入掛在往來賬上加以隱瞞不申報納稅,偷稅動機十分明顯,其行為屬于偷稅行為。除應補繳營業稅43953.85元(1465128.44元×3%)外,還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該企業處以所偷稅款50%的罰款。
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將2001年1月至2001年6月收取的勞務費收入補記運輸收入,并沖減錯賬:
借:其他應付款 1465128.44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465128.44
(2)補提應交的營業稅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此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3953.8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43953.85
?。?)繳納稅款和罰款:
借:應交稅金一應交營業稅 43953.85
????? 營業外支出——稅收罰款 21976.93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等科目) 659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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