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優惠一覽表
來源:小穎言稅 作者:嚴穎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4
摘要:稅種 免稅對象 條件 類型 執行期限 最新文件 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 月銷售額5千-2萬,次(日)300-500元 起征點 2011.11.1 起 財政部令2011年第65號 2-3 萬(季度9萬以下) 免稅 2014.10.1-2020.1...
|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一覽表 |
| 稅種 |
免稅對象 |
條件 |
類型 |
執行期限 |
最新文件 |
| 增值稅 |
小規模納稅人 |
月銷售額5千-2萬,次(日)300-500元 |
起征點 |
2011.11.1起 |
財政部令2011年第65號 |
| 2-3萬(季度9萬以下)(詳點鏈接) |
免稅 |
2014.10.1-2020.12.31 |
財稅〔2017〕76號 |
| 金融企業 |
金融企業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發放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 |
免稅 |
2017.12.1-2019.12.31 |
財稅〔2017〕77號 |
| 擔保人 |
納稅人為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 |
免稅 |
2018.12.1-2019.12.31 |
財稅〔2017〕90號 |
| 企業所得稅 |
小型微利企業 |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
20%稅率,所得減半 |
2017.1.1-2019.12.31 |
財稅〔2017〕43號 |
| 小型微利企業 |
六大行業、四個領域中的小微企業,新購進的研發與生產經營共用的單價1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可享受一次性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 (詳點鏈接) |
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舊 |
2014.1.1和2015.1.1起 |
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 |
| 科技型中小企業 |
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 |
75%加計扣除 |
2017.1.1-2019.12.31 |
財稅〔2017〕34號 |
| 印花稅 |
金融機構 |
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簽訂的借款合同 |
免稅 |
2018.1.1-2020.12.31 |
財稅〔2017〕77號 |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
小微企業 |
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 |
免征保障金 |
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 |
財稅〔2017〕18號 |
| 文化事業費 |
廣告、娛樂服務業 |
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者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以及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詳點鏈接) |
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
2015.1.1-2017.12.31 |
財稅〔2016〕25號和財稅〔2016〕60號 |
|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
繳納義務人 |
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季度銷售額或不超過30萬元 |
免征政府性基金 |
2016.2.1起 |
財稅〔2016〕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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