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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4年8月以來,湖北省鄂州、咸寧、黃岡、荊門等地先后發現并查處了17起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的廢舊物資購銷發票案件,犯罪分子利用廢舊物資購銷憑證等“四小票”難管理、未納入“金稅工程”稽核對象的現狀,大肆進行涉票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蝕了增值稅稅基,擾亂了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
??? 一、案情分析
??? (一)案情簡況
??? 2004年以來,湖北省境內鄂州、咸寧、黃岡、黃石、荊門等地相繼發生了多起外地人員利用廢舊物資回收公司,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的廢舊物資購銷發票案件;個別地方還出現了本地人效仿此手法進行類似涉稅犯罪的案件。據初步統計,目前湖北省已發現此類系列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共17起,虛開金額12.9億元,涉及稅款1.29億元。
??? (二)作案手段
??? 1、偽造證件,辦假手續,騙取資格。犯罪分子大多數使用虛假的身份資料或冒用當地人的身份證,偽造相關證明文件,再以虛假的手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爾后用騙取的法人營業執照向國稅部門申辦稅務登記,同時領取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進行虛開作案。如,鄂州市查處的9戶團伙利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偷稅案件中,有3戶企業是借用鄂州本地人身份證登記為法人代表的,其他6戶企業的法人代表經公安機關網上協查,有的與身份證相貌不符,有的存在著明顯的虛假嫌疑。
??? 2、虛構業務,隨意開票,虛開多抵。涉案企業多是采取虛擬購銷業務,在短期內大肆虛開廢舊物資發票,非法獲利,嚴重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
??? (1)虛構業務。經稅務稽查部門實地調查證實,涉案的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大多數在注冊地沒有廢舊物資倉儲地,也沒有在注冊地真正開展收購和銷售廢舊物資業務,即使個別企業有點零星業務,也是為了掩人耳目。例如,鄂州市團伙虛開廢舊物資發票案件中,有的涉案企業如興盛公司其倉儲地門牌號碼根本不存在,還有的涉案企業如利通公司的倉儲地就是租來的居民住房,根本未存放過任何貨物,其大部分交易是虛假的、變造的。
??? (2)隨意開票。廢舊物資回收單位銷售貨物時,由于開具發票的貨物價格、數量與其應納稅額無直接聯系,因而購貨方需要怎么開銷貨方就怎么開,開具貨物銷售發票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有相當一部分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存在著隨意填寫項目、匯總填開、虛開代開的現象;有的則完全按照收入配比的原則來憑空開具發票。如咸寧永成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當地沒有開展任何收購和銷售業務,而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內竟開出發票總金額達3000余萬元,非法獲利達30余萬元。
??? (3)虛開多抵。一些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為了能從購貨方拿到好處費,便根據購貨方的意圖虛開銷售發票,以達到購貨方虛增購貨數量、抬高購進價格、擴大進項抵扣金額、偷逃增值稅的目的。同時,一些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生產企業確需利用廢舊物資,而按政策規定自行收購廢舊物資又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于是便將自購廢舊物資轉為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代開或虛開收購憑證,然后再由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開具銷售發票給生產企業,據以“合法”抵扣進項稅額。
??? 3、相互關聯,流竄作案。從湖北省已發生的17起虛開廢舊物資收購發票案件來看,涉案企業多數相互關聯,如有的一個法人代表開辦一家用廢企業,同時又開辦一家廢舊物資回收公司;許多涉案企業負責人之間還互為法人與股東的關系。這些不法的涉案企業通過關聯關系,精心籌劃已達到騙抵稅款的目的,如將不屬于廢舊物資免稅范圍的貨物或者將外購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貨物,由廢舊物資經營單位虛擬購進再銷售給使用單位,使之得以用廢舊物資銷售發票進行稅款抵扣,從而造成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而一旦這種行為被稅務機關識破,不法分子便采取“游擊戰”的手段,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斷變換身份,四處流竄,待機在作案。
??? (三)案件特點
??? 1、作案時間短。由于近年來稅務機關征管手段的不斷加強,一些不法分子因做賊心虛往往在一個地方作案時間較短。從湖北省查處的17起虛開廢舊物資購銷發票案來看,涉案企業作案時間為1個月至3個月的約占36%,3個月至6個月的約占25%,6個月至1年的約占24%,作案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約占15%。與此同時,通過集中開展對廢舊物資經銷及用廢企業的專項檢查還發現,大多數案件的涉案企業在查處過程中都會出現借故停歇業、注銷或走逃的情形,據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湖北省廢舊物資經銷企業及用廢企業走逃戶比例約在32%以上。
??? 2、涉案范圍廣。已在查處的17起虛開廢舊物資收購發票案件的涉案企業其收購地分布較廣,涉及江蘇、山東、四川、廣東、安徽等省市;同時,從涉案企業的注冊經營范圍和開票范圍來看,涉及廢鐵屑、廢鋼、廢鋁、廢渣、廢油等十余種廢棄物,只要售票企業需要,幾乎無所不開,且不顧企業正常的經營范圍,明顯存在著混淆征免物資和隨意濫開的現象。
??? 3、異地購銷多。據對涉案企業實施的檢查情況反映,所謂的廢舊物資收購地和銷售地絕大部分在江蘇、浙江、山西等地,不法分子到湖北省來注冊設立廢舊物資回收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實施虛開、騙抵稅款,表現出明顯的購銷“兩頭在外”作案特點。如,鄂州市團伙利用虛開廢舊物資購銷發票偷稅案,9戶涉案企業購銷地均在江蘇各地,而收購憑證和銷售發票卻在本地填開。
??? 4、手段隱蔽化。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較為隱蔽,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通過設立表面合法的公司,聘請財務人員或聘用當地人做掛名的法人代表出頭露面辦理有關涉稅事宜,而實際上是由不法分子操縱,有的法人代表還不知道企業到底做了什么業務。二是企業注冊地址不引人注意。在湖北省檢查發現的17起涉案企業中,有11戶涉案企業注冊地址是在城鄉接合部,有的是租用民房,有的甚至虛構經營場所。三是作案假象十分逼真。調查發現,涉案的廢舊物資回收公司的資金主要是通過個人銀行卡相互轉賬,在很短的時間(一般在24小時內)就完成了用廢企業——收廢公司——供廢人之間的周轉,其資金頻繁往來是為了獲取有關手續和發票的一種“空轉”,形成資金流假象。同時,用廢企業的過磅單、入庫單,運輸憑證齊全,一一對應,也形成有物流的假象。且開票方,受票方的往來賬目,相關憑證對應清楚,很難發現破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