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失存折只為轉移財產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2003年10月,淮北市國稅局稽查局對該市某服裝專賣店進行納稅檢查,該專賣店于2002年6月開業,由張某經營,為個體工商戶,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檢查人員來到專賣店,依法送達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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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淮北市國稅局稽查局對該市某服裝專賣店進行納稅檢查,該專賣店于2002年6月開業,由張某經營,為個體工商戶,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檢查人員來到專賣店,依法送達了稅務檢查通知書和調取賬簿資料通知書。當財務人員打開存放賬本的抽屜時,檢查人員發現了一張存折,經詢問張某和專賣店的營業員后得知,該店每日的營業款均存入該存折。
檢查人員遂將該店涉稅資料調回稽查局檢查。當檢查人員將該店2002年6月~2003年9月申報收入同存入存折的營業款核對后,發現該店自開業以來少申報收入20.08萬元,少繳稅款8000元。而檢查人員再次來到專賣店時,發現該店已關閉了店門,張某也聯系不上。經調查,張某是外地人,而且該專賣店的房屋租賃合同也即將到期。檢查人員察覺到張某有可能逃避稅務機關的查處,于是急忙去銀行查詢張某是否已將存折上的2萬元轉移。到銀行后得知張某因沒有存折,無法取錢,但已將存折掛失,且掛失期限于次日就將到期。檢查人員于是迅速采取了稅收保全措施,將存折上的涉稅金額凍結,兩天后,張某不得不主動聯系檢查人員,接受了稅務機關的處理。
處理結果: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商業個體經營者增值稅征收率調整的通知》(國稅發[1998]104號)文的規定,該專賣店少申報收入20.08萬元,應追繳增值稅8000元,同時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對該專賣店處以所偷稅款一倍的罰款。
稽查建議: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并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的跡象時,應及時依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采取稅收保全或者強制執行措施,以避免出現檢查結束后人去財空,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稅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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