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產品是否要報損后才能稅前列支?
來源:稅屋 作者:稅屋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問:我們是浙江省常山縣一家食用菌生產企業。去年12月,我公司將一批變質的金針菇罐頭銷毀了,并在當月作為財產損失在賬中列支了。國稅局在今年的檢查中發現這一問題,并告訴...
問:我們是浙江省常山縣一家食用菌生產企業。去年12月,我公司將一批變質的金針菇罐頭銷毀了,并在當月作為財產損失在賬中列支了。國稅局在今年的檢查中發現這一問題,并告訴我們像這樣的財產損失在所得稅前列支的要報稅務機關批準才行。他們要求我們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請問需不需要作如上處理?
答: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3號)第六條規定:“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資產發生的財產損失,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以及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發生的財產損失,應在有關財產損失實際發生當期申報扣除。”同時第七條明確,“企業因下列原因發生的財產損失,須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1)因自然災害、戰爭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現金、銀行存款、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的損失;(2)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的壞賬損失;(3)金融企業的呆賬損失;(4)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而確認的財產損失;(5)因被投資方解散、清算等發生的投資損失;(6)按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各項資產評估損失;(7)因政府規劃搬遷、征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8)國家規定允許從事信貸業務之外的企業間的直接借款損失。”
因此,你公司銷毀變質的金針菇罐頭屬于財產損失支出,應當經過稅務機關進行財產損失確認,經過確認后發生的財產損失支出才可以在當年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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