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代理如何確定計稅額?
來源:稅屋 作者:稅屋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近日,稅務人員在對某船務代理公司進行納稅輔導時,發現企業財務人員將付給船運公司的全部運費做了納稅申報營業額扣減處理,其中有部分扣減項目是以 白條 形式預付給船運公司...
近日,稅務人員在對某船務代理公司進行納稅輔導時,發現企業財務人員將付給船運公司的全部運費做了納稅申報營業額扣減處理,其中有部分扣減項目是以“白條”形式預付給船運公司的運費。對此,稅務人員責令企業辦稅人員予以調整,補繳稅款,并就相關政策具體說明。
船務代理即無船承運業務,是指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以承運人身份接受托運人的貨載,簽發自己的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向托運人收取運費,通過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完成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國際海上運輸經營活動。國家稅務總局為進一步規范無船承運業務的營業稅稅收管理,下發了《》()規定,一、無船承運業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二、納稅人從事無船承運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的海運費以及報關、港雜、裝卸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三、納稅人從事無船承運業務,應按照其從事無船承運業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委托人開具發票,同時應憑其取得的開具給本納稅人的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作為差額繳納營業稅的扣除憑證。
所以該船務代理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只有當船運公司將發票開具給船務代理公司后,船務代理才能抵減納稅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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