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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1]
??? 1.案例簡介:某市國有工業企業,1998年2月在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時,其據以計算應交房產稅的應稅房產的原值比上一征收期突然減少800萬元,其應繳納的營業稅額比上期增加了45萬元(上期只繳納了13萬元的營業稅)。這些異常情況引起了當地稅務機關的注意。經過稅務機關的稽查后發現,該國有工業企業由于廠房陳舊,設備老化,經濟效益不佳,于1998年2月初將兩間閑置的廠房及一部分老化的設備出讓,共取得800萬元的貨幣收入作為流動資金。其中廠房原值800萬元,轉讓收入60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500萬元,轉讓收入200萬元,按照5%的營業稅率共應繳納40萬元的營業稅。按稅法規定,該國有工業企業還應當就600萬元的廠房轉讓收入繳納土地增值稅。
??? 2.案例分析及稅務處理:《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锻恋卦鲋刀悤盒袟l例》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 在上述案例中,該國有工業企業將兩間閑置的廠房以及相連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并取得了600萬元的轉讓收入,這一行為屬于稅法規定的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應交納土地增值稅。當地稅務機關結合了對該企業繳納的房產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征收情況的稽查,發現了異常情況,進而發現該企業應該屬于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從而完成了對納稅義務人的稽查。
??? [案例2]
??? 1.案例簡介:某市一家外國通訊公司的分公司于1998年3月轉移辦公地址,將原用于其辦公的一座房產轉讓給他人,取得貨幣收入100萬元。未交納土地增值稅。經當地稅務機關稽查發現后,認定該分公司屬于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向其追征了稅款。
??? 2.案例分析及稅務處理:《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條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下同)第二條所稱的單位,是指各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條例第二條所稱的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歸納起來,《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規定有四個特點:
??? ①不論法人與自然人。即不論是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還是個人,只要有償轉讓房地產,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 ②不論經濟性質。即不論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還是聯營企業、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只要有償轉讓房地產,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 ③不論內資與外資企業,中國公民與外籍個人。根據1993年12月29日八屆人大第五次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國稅發(1994)12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稅種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土地增值稅適用于涉外企業和個人。因此,不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國駐華機構,也不論是中國公民、港澳臺同胞、海外華僑,還是外國公民,只要有償轉讓房地產,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 ④不論部門。即不論是工業、農業、商業、學校、醫院、機關等,只要有償轉讓房地產,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 在上述案例中,該外國通訊公司屬于外國企業的分公司,既不是中國企業,又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只要進行了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就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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