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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
財稅[2011]12號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2015年3月31日廢止)。
2015年3月31日
財稅[2015]39號
自2015年3月3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按照已廢止的財稅[2011]12號文件規定,個人出售滿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營業稅,這項稅款原本由賣方承擔,但現實中往往轉嫁到買方頭上。免征期限由5年改為2年,放寬了年限限制,對那些購買滿2年但不滿5年的二手房的人群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以王女士為例,為了孩子上學,其在市區看上一處二手學區房,2年外3年內,面積80平方米,成交價格為153萬元,按照舊政策需全額繳納營業稅,新政策實施后營業稅減免,足足省了8.6萬元稅款。
2016年2月22日
財稅[2016]23號
契稅: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二手房“營改增”,稅收優惠有啥變化? <吳清亮 施月梅>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稅總辦發[2016]32號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抓緊貫徹落實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問答口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