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跌價準備轉銷的稅會差異處理
來源:每日一稅 作者:彭坤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結束,但存貨跌價準備會稅差異處理很多老師比較陌生。現就該話題與大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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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結束,但存貨跌價準備會稅差異處理很多老師比較陌生?,F就該話題與大家探討。由于水平有限,有不當之處,還請海涵,并敬請指正。
【案例】A公司2020年9月購進商品一批,買價113萬元(含稅),當年為對外銷售,2020年12月進行減資測試時發現該商品市場價值為80萬元,年末計提20萬元存貨跌價準備。2021年3月將該批商品對外銷售,賣價79.1萬元(含稅)。假設A公司2020-2021年未購進和銷售其他商品。
問:2020年、2021年該批存貨如何進行會稅處理?
【分析】
一、2020年會稅處理
會計處理
1.購進商品時
借:存貨-庫存商品 1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萬元
貸:銀行存款 113萬元
2.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 20萬元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萬元
稅務處理
2020年度資產減資損失-存貨跌價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二、2021年會稅處理
會計處理
1.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79.1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1萬元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萬元
貸:存貨-庫存商品 100萬元
3.結轉存貨跌價準備
借:存貨跌價準備 20萬元
貸:主營業務成本 20萬元
稅務處理
2021年會計確認營業收入70萬元,營業成本80萬元,但稅法認可的商品成本為初始購入成本(即100萬元),故2021年銷售商品時,稅法允許扣除的商品成本為100萬元,故2021年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0萬(即轉銷的存貨跌價準備部分)。
實務中,企業購銷的存貨種類較多,但均應比照上述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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