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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開展嚴禁稅務人員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專項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389號一文甫出,財稅江湖掀起巨浪,稅務、中介一片風聲鶴唳。
??389號文何德何能,居然引如此多關注?
?首先,文件強調“稅務機關一律不得超越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稅收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范圍,向納稅人收取鑒證報告,尤其是小型微利企業、核定征收企業付費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誰收取,誰擔責?!贝蠹覍Ψǘㄨb證范圍有多種看法,一時眾說紛紜。
? ?其次,389號文是不公開文件,神秘文件更加吸引眼球。但是網絡非公開稅務文件很容易找,大力水手、稅問、視野論壇……
?再次,放在中紀委巡視、某鳳網曝光某廣稅局強迫鑒證“7.7事變”的大背景下,這個事件更使人聯想豐富。
小B在此獻上搜集的法定鑒證目錄,以期拋磚引玉。
? 目錄主要包括企業財務、納稅情況、資本驗資、交易行為等鑒證報告,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三大稅種,以及企業信息公示、納稅風險評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清算、股東限售股成本原值申報、資格認定等環節。
一、鑒證資質:不限于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均可合法出具鑒證報告。
(一)《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二)《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七、(二十六)發揮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的監督作用。支持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依法對企業財務、納稅情況、資本驗資、交易行為等真實性合法性進行鑒證,依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核查把關。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稅務機關應當分類處理納稅人清稅申報,擴大即時辦結范圍。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稅款征收方式、納稅信用等級指標進行風險分析,對風險等級低的當場辦結清稅手續;對于存在疑點情況的,企業也可以提供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鑒證報告。
(四)《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專業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應當由具有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質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從事,相關文書應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律師簽字。
二、企業所得稅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申請報送材料(四)申請前相應年度財務報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注冊稅務師的鑒證報告。
2、《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1、資產損失確認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企業內部證據。前者包括法定資質中介機構的經濟鑒定證明。2、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生產性生物資產盤虧損失,因森林病蟲害、疫情、死亡而產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損失,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3、《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試行辦法》發改高技[2012]2413號:申報材料包括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認定年度前兩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以及集成電路設計銷售收入、集成電路自主設計銷售收入、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等情況表。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報送材料(六)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申請前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5、《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1、經具有資質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三、土地增值稅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納稅人委托稅務中介機構審核鑒證的清算項目,還應報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鑒證報告》。對符合要求的鑒證報告,稅務機關可以采信。
四、個人所得稅
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五、個人持有擬上市公司限售股,在公司上市前,個人應委托擬上市公司向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供有關限售股成本原值詳細資料,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該資料出具的鑒證報告。逾期未提供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實際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
8、《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08號: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公司向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股份初始登記時一并申報由個人限售股股東提供的有關限售股成本原值詳細資料,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該資料出具的鑒證報告。
五、稅務局不該收取的鑒證報告
1、小型微利企業付費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2、核定征收企業付費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3、其他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稅前彌補虧損的鑒證報告
5、財產損失的鑒證報告
6、企業所得稅清算鑒證報告
7、省級稅務局規定的鑒證報告
8、稅務總局規范性文件未明確以“需提交”、“需提供”、“須附送”、“可附送”規定報送的鑒證報告,各地不得以“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為由,要求納稅人報送。
最后,老五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提醒大家記住兩個八:八項法定涉稅鑒證、八種稅局不得收取的涉稅鑒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