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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稅收優惠應區分:轉讓專利技術OR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有權OR使用權
為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國家對技術轉讓給予若干稅收優惠政策,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應區分以下兩個問題。
一、轉讓專利技術還是非專利技術
依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免征增值稅。這里的技術轉讓,既包括專利技術,又包括非專利技術。
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這里的技術轉讓是否也同樣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依照財稅[2010]111號規定,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可見,企業轉讓非專利技術不屬于上述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范圍。
二、轉讓專利技術所有權還是使用權
依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無論是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還是使用權,均免征增值稅。那么,轉讓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是否能夠享受上面提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依照財稅[2010]111號規定,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的行為才能享受該文件所涉及的優惠政策。
其中,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依照財稅〔2015〕116號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改為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綜上,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可以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轉讓使用權只有符合條件才能享受。
來源:理稅有道 作者:稅喵
2014年4月的解析——
專利技術轉讓的減免稅優惠政策要吃透
T公司轉讓一項專利技術給R公司,其中包含100萬元的專用設備。稅務機關認定專利技術轉讓不包括設備,轉讓設備不能享受技術轉讓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責成T公司補繳相應稅款32萬元。
稅官提醒:技術轉讓優惠政策規定較多,要吃透政策,清楚核算。

來源:上海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