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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見不講道理的客戶怎么辦?財務人員抓耳撓腮,看似陷入了僵局,其實從源頭上看,還是提前確認收入,常見的按照發票確認收入。
一、案例背景
甲公司銷售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后,客戶不支付貨款,也不退貨,還也不同意開紅字發票,請問一下在這種情形下,賬務處理怎么做恰當,稅務怎么處理合規?當作壞賬處理是否合適?
二、案例解析
本案例看似客戶怎么處理都不同意,甲公司陷入了被動局面。還涉及到開具紅字發票,這顯而易見的說明,甲公司犯了一般企業常犯的提前確認收入的錯誤,當然也不可以計提壞賬。
(一)規范的做法
甲公司在客戶尚未驗收的情況下就開具了發票,按照發票確認了收入,這對于產品涉及到驗收的,不經過驗收,風險還沒轉移的情況下,是不能確認收入的。
在正常情況下,合同涉及到驗收條件的,而驗收屬于實質性條款時,需要考慮不能通過驗收的可能性,很顯然,甲公司的產品不通過驗收的情況不罕見。
這時發出產品時還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應該計入發出商品: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待到驗收合格時,確認收入,并結轉營業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銷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而不合格時需要退回時,沖減發出商品,根據商品是否能夠修復再進行下一步的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修復時可轉入在產品,并將替換的報廢部件價值轉走,并增加新部件的價值
借:生產成本
貸:庫存商品
修復以后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如果是由于客戶要求的標準過高,還可銷售給其他客戶,實際產品沒問題,也沒減值,收回產品即可。
(二)對本案例的補救做法
針對本案例我們可以從幾個維度展開:
首先,銷售收入肯定不能確認,如果甲公司確認了收入的話,需要沖減。這樣的話,必然也會沖減應收賬款和增值稅銷項稅。因為這本來就是一筆分錄,怎么來的,怎么去。
其次,由于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之前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也需要沖減,會先出現發出商品。但是客戶又不肯退貨,甲公司不能控制貨物,也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其他的怎么理解都區別不大,你可以理解為存貨捐贈給客戶了,也可以理解為路上報廢了。反正就是損失了。計入營業外支出即可。當然理解成管理問題,計入管理費用也無不可。
再次,增值稅上,如果甲公司不同意發票沖銷,而增值稅也繳納了,不會有稅務風險,如果不收回貨物,不管算不算捐贈,貨物的所有權轉移了,都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所得稅抵扣方面,由于貨物被扣,也超過了一般的貨物毀損的范圍,但可以根據交易資料,在稅務局檢查時說明理由,預計甲公司已經遭受損失,稅務機關也不至于連所得稅前都不讓抵扣。
最后,這需要跟客戶做好溝通工作,最好能開具紅字發票,并退回貨物,則所有問題迎刃而解,可根據規范做法反著做回去即可。如果客戶堅持不同意。甲公司可根據該客戶是否優質客戶,合作機會多少,是否需要維系這個客戶而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