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貨運發票抵扣時間有何種限定
來源:稅屋 作者:稅屋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最近,有不少企業打電話向湖北省鐘祥市國稅局咨詢:國家為推行貨物運輸發票稅控系統,舊版貨運發票2007年1月1日以后不再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使用稅控貨運發票......
最近,有不少企業打電話向湖北省鐘祥市國稅局咨詢:國家為推行貨物運輸發票稅控系統,舊版貨運發票2007年1月1日以后不再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使用稅控貨運發票。請問,企業近期取得的舊版貨物運輸發票還能不能抵扣進項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版貨運發票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187號),“納稅人取得的2006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舊版貨運發票可以在自發票開具日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申報抵扣,超過90天的不得抵扣。自2007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的舊版貨運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同時還規定,“納稅人取得的2007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舊版貨運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因此,企業取得的2006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舊版貨運發票,都可以在自發票開具日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申報抵扣,超過90天的,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舊版貨運發票或2007年4月1日以后取得的舊版貨運發票,均不得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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