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方投資不到位所得稅怎樣處理
來源:稅屋 作者:稅屋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去年4月,某廠與澳洲馬克公司簽訂了合資合同,雙方投資5000萬元美元,其中澳方投資2000萬元美元,中方以土地、機器設備折價2500萬美元進行投資,生產家用紡織品......
去年4月,某廠與澳洲馬克公司簽訂了合資合同,雙方投資5000萬元美元,其中澳方投資2000萬元美元,中方以土地、機器設備折價2500萬美元進行投資,生產家用紡織品。合同規定雙方投資必須自簽字生效后一年內到賬,但澳方在出資800萬美元后,以種種理由拖延資金到賬。目前合同簽字至今已超過一年,公司董事會也開會協調過,但尚未解決問題。
請問: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不到位如何進行所得稅處理?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投資不到位是指: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投資合同明確的出資期限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無合法理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注冊資本部分的出資義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不到位有關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第060號)規定,對外國投資者投資不到位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有關部門取消其外商投資企業資格之前,可暫按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對其中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未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25%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予享受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收優惠待遇。
對外國投資者投資不到位但尚未被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在以后年度補投資金到位或投入的資本金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25%的,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可從該年度起享受稅法規定的減低稅率優惠以及自企業獲利年度起計算的定期減免稅期的剩余年限優惠,不得追補享受該年度以前經營期間相應的稅收優惠。
外國投資者投資不到位的外商投資企業,凡已被有關部門依法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資格的,對以該外商投資企業名義實際從事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不適用有關外商投貿企業的所得稅收法律、法規確定納稅義務;而應按照內資企業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該公司目前情況,在有關部門沒有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資格之前,可暫按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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