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收費如何征稅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4
摘要:某市有一家大型造紙企業,自備自來水廠和污水處理車間。相鄰有一獨立核算的協作生產企業,向紙廠提供生產用化工材料。由于紙廠供水與治污能力有余,因而既向鄰廠供水,又為鄰...
某市有一家大型造紙企業,自備自來水廠和污水處理車間。相鄰有一獨立核算的協作生產企業,向紙廠提供生產用化工材料。由于紙廠供水與治污能力有余,因而既向鄰廠供水,又為鄰廠代處理污水。由于供水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13%的稅率納稅,因而紙廠對污水處理收費也按1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納稅。最近,稅務機關對紙廠進行納稅檢查,認為提供污水處理服務不應依自來水適用稅率納稅,而應按“加工”勞務適用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并對其作出補稅處罰的稅務處理。對此,企業感到不能接受。
查閱了有關稅收政策法規,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需要在政策法規上進一步明確。
第一,污水處理算不算“加工”勞務?《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本唧w落實到污水處理上,污水并非原料或主要材料,凈化后的污水因達不到自來水質量標準,所以也不是委托方收回的貨物,而是經檢測達到排放標準后輸入長江。由此看來,此項業務并不符合法定的“加工”勞務概念,究竟應如何定性尚待商榷。
第二,污水處理能否算“勞務”服務?再看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據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對應稅服務業的詮釋:“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這一概念與污水處理的服務內容較相一致。兩者的區別在于增值稅“加工”勞務必須有產品,而營業稅“勞務”服務則不一定有產品。因此,既可以納入營業稅“代理服務”的范圍,也可以列入營業稅“其他服務業”的范圍??墒恰稜I業稅稅目注釋》中列舉項目并未含“污水處理”,所以基層稅務機關在定性上難以把握。
第三,對污水處理這一特殊服務項目在稅收上能否給予優惠?根據國家環保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托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毙枰f明的是,文件并未界定污水處理收費應屬增值稅征收范圍,僅明確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可不作為水費的價外費用,合并征收增值稅。但對企業單位處理污水收費能否同等享受未加明確。聯系到本文所舉事例,紙廠污水處理車間主要是為自身服務的,就其主觀意愿來說并無贏利目的。現在以自身多余能力為社會服務,我們認為在稅收政策上應予以鼓勵。這樣,不僅可以減輕政府的環保壓力,也有利于發揮現有環保設施的潛力,達到社會效益與企業經濟效益雙贏的效果。
為此,建議,對污水處理收費可以針對不同情況,采取適當的稅收鼓勵措施。即由政府部門統一舉辦的污水處理廠,因其具有公益性質,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凡由自來水廠(公司)代收污水處理費而后由財政轉撥給污水處理廠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雖由政府部門舉辦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向排污單位直接收取處理費用的企事業單位舉辦的污水處理廠,以及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治污設備提供社會有償服務的,由于工業企業以征收增值稅為主,可參照營業稅服務業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即對實際稅收負擔率超過5%的部分,先征后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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