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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源聯動工作例會上,溧水縣國家稅務局征管科重點評估組傳出: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的評估資料顯示該企業2003年度至2005年度連續3年申報零稅負、庫存存貨大等疑點,需移送檢查,隨即稽查局成立了檢查小組開展檢查。
企業基本情況: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注冊地位于南京市溧水縣,實際經營地址在南京市某區,屬獨立核算的商貿企業,經營范圍: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化工產品及危險化學品、糧油、食品、土畜產品、服裝、針紡織品、棉紡織品、日用百貨、五金、輕工工藝品、機械設備、電子產品、煤炭、皮棉、木材銷售。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
一、認真分析,查找疑點
1、納稅申報信息反映:從評估移送的資料來看2003年銷售收入22030.67萬元,銷項稅金3745.21萬元,進項稅金4678.99萬元,已納稅額14.18萬元,留抵稅金20.39萬元;2004年銷售收入47702.87萬元,銷項稅金7900.73萬元,進項稅金8422.02萬元,進項稅金轉出535.38萬元,已納稅額47.16萬元、留抵稅金53.45萬元;2005年銷售收入4760.95萬元,銷項稅金784.43萬元,進項稅金1626.16萬元,進項稅金轉出324.32萬元、已納稅額0萬元,留抵稅金570.86萬元;申報免稅收入信息:2003年度6874.98萬元,2004年度3400.94萬元,2005年度,2078.03萬元;財務庫存存貨信息:2003年末318.98萬元,2004年末668.22萬元,2005年末4133.40萬元。
2、涉稅信息分析:①該公司經營規模大,三年有近9個億的銷售,既有應稅收入,也有免稅收入;②三年來稅負一直為零;③年末庫存大,且呈現逐年遞增的態勢,受其影響的留抵稅金,也呈現不成比例的快速增長;④經營方式多樣,有經銷業務,也有代理業務,還有轉口貿易;⑤經營范圍廣和經營品種繁多;⑥已連續兩次納稅評估未取得明顯效果。從以上這些信息來看,此次檢查應該來說,難度相當大。
二、初步檢查,“出師不利”
1、擬定檢查思路。通過對該公司的涉稅信息的分析,檢查組制定了以下檢查思路:①圍繞稅負,展開對該公司的銷項、進項和庫存三個方面的涉稅檢查;②對其經營業務的性質進行分析,看經銷和代理業務操作的是否符合規定;③重點檢查存貨的流轉和結存情況,對該公司的庫存商品帳、往來帳等進行檢查。
2、初查“空手”而歸?;榫纸M織了精干力量,事前做了大量準備,深入企業初步檢查后,發現問題比當初的設想要復雜地多。企業未設置庫存商品明細帳,庫存商品的購進、發出、結轉等相關信息無法取得,而且企業的經營規模大,業務頻繁,要從每張記帳憑證中獲取,工作量相當大,從財務部門取得的信息到了營銷部門卻得不到全部確認;從營銷環節得到的數據與財務資料也有誤差,并且各部門也作出了一些似乎“合理”的解釋,檢查組暫時中止了檢查。
三、再理思路,找準“關鍵點”
1、集思廣益,尋找突破口。經過初步檢查之后檢查人員有一個共識:該企業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各部門經辦人員對涉及到的問題沒有能做出完整的答復。檢查組針對該案的現狀對其可行性檢查進行了認真討論,最終形成了共識:尋找突破口,抓住“關鍵點”,從各年度年末的盤點表為切入點,對購進和銷售業務進行逐年、逐筆采集,制作電子表格,并采用人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比對,從而找出疑點信息。
2、深入分析,疑點漸出。檢查組再次來到該公司,從財務資料中獲取了2003年至2005年度3個年度的年終盤點表,考慮到企業經營的連續性,檢查人員首先從分析2005年度的存貨明細清單入手,逐步推進到04年度、03年度,進而找出疑點。2005年度的存貨明細清單載明金額為4133.40萬元,具體為:集成電路、晶體管225557個,總價134.63萬元,存放在鎮江“江蘇某電子有限公司”;苯乙烯3976.49噸,總價3814.11萬元,存放在“江陰某化工儲運有限公司”;小靈通2050臺,總價87.22萬元,存放在“湖南某電信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庫存物資、材料26.21萬元,存放在“溧水縣某鎮”;五金、機床71.22萬元,已辦理出口手續,單證不全。從貨物存放地點來看,均在經營地之外,這里面是否有文章,還是有其他隱情,針對以上情況,檢查人員詢問了財務人員,得知本公司在本地沒有存貨倉庫的確切信息,如果能查證以上貨物堆放地非該公司存貨倉庫,那么,以上盤點表實際上就是一份“銷售清單”,揭示的是貨物已經發出或已不存在的真象。
四、外圍調查,初露真象
檢查人員兵分幾路趕到以上貨物存放地,逐一進行了調查取證,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及取證,獲取了大量證人、證言和物證,通過調查了解到鎮江和江陰兩地業務系從事受托代理進口業務,但由于企業資金短缺,才由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對外開具信用證,海關完稅稅憑證由其申報抵扣,實際上雙方代理關系變成了購銷關系。但在查證過程中,發現購方提供的入庫貨物品名和規格與該公司提供的盤點表存在著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有的甚至沒有。財務人員對這些不正常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釋。檢查組根據這些線索,采用了最直接原始的方法,收集了該企業人03年至05年度期間的購、銷數據幾千組,運用計算機進行逐一比對,最終列出了800多條異常信息,并對一些化工原料的俗名和化學名進行了仔細甄別,對“一票對多票、多票對一票”以及財務、營銷部門各自的記載進行了詳細核對,尚有80余條記錄存在問題,經過進一步整理,結合盤點表分析,發現存在以下幾類問題:一是存在有進貨無銷貨、無庫存現象;二是有銷貨無進貨現象;三是發票及清單開具不規范現象;四是帳載庫存,而實際無庫存現象。該案終于水落石出,在大量的數據和證據面前,企業承認了違法事實,并對檢查組理清了他們一直未理清的帳,感到由衷的佩服。
五、事實確鑿 依法處理
1、違法事實① 2003年因庫存商品非正常損失,被補征增值稅14079.46元,記“已交稅金”中,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金轉出,造成補征的增值稅又沖回以后實現的銷項稅金。②2004年度將購進的2186904只“單片數字式已切割集成電路IC”,銷售給“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價款為1000613.79元(含稅),未作收入、未申報銷項稅金145388.33元。③ 2005年度銷售苯乙烯及實現的價外費用未記收入,為29452059.62元、代理手續費437774.64元(含稅)和信用證展期利息677357.31元(含稅價),合計未申報銷項稅金5168877.85元。④2005年將一批集成電路和晶體管發給江蘇某電子有限公司,未做收入1617925.69元,未申報銷項稅金 275047.37 元。⑤未按規定開具發票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