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干部未嚴格執行稅務機關規定的保姆式管理
來源:魏言稅語 作者:魏春田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0
摘要:今天分享的是對一起稅務干部由于未嚴格執行稅務機關規定的保姆式管理制度而被起訴,帶給我們的思考 1、案例引入 近日,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人民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對湖南省懷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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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是對一起稅務干部由于未嚴格執行稅務機關規定的保姆式管理制度而被起訴,帶給我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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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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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人民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對湖南省懷化經開區國家稅務局工作人員李某某以玩忽職守罪向中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李某某在對懷化鼎旺木業有限公司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發票領購、日常巡查、函調等工作中,沒有嚴格按照《稅收管理員制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在對懷化鼎旺木業有限公司的稅收管理中,
未認真核實納稅人稅務登記的真實性;
未認真開展實地調查;
未認真核實納稅人的貨物交易的真實性,
未認真對懷化鼎旺木業有限公司的生產場地、工人作業及社保的繳納、機械設備、進貨渠道等情況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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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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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懷化鼎旺木業有限公司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沒有得到制止,導致江西省萍鄉市旺佳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騙取國家出口退稅達616余萬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達568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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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言稅語意見:程序如此不靠譜,焉有不敗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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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于懷化市中方縣的案子,在稅務系統己不是一個二個了,相信也不會是最后一個。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案件?我認為原因應該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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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稅務人員腦袋里的風險意識沒有與時俱進,在新常態下還是過去的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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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沒拿納稅人的錢自己就沒有問題。工作做的倒位與否,不過是個態度問題,最多批評教育而己,沒有什么大不了的。這是大多數稅務人是的老觀念。豈知今時不同往日,當嚴格執法成為潮流,檢察院的兩只眼緊盯行政機關,當然也包括稅務機關。一個眼盯是否拿錢貪污受賄了,由反貪局負責。一個眼盯是否讀職侵權了,由反瀆職侵權局負責。所以,即使沒拿錢,風險同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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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稅務人員被起訴的罪名既非貪污,也非受賄,也就是說稅務人員沒拿錢,但沒拿錢不等于沒犯罪。老觀念真應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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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劃分不清,稅務機關承擔了自己承擔不應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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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稅務機關在稅收的管理上,總擔心納稅人這也不會,那也可能做不好,于是把管理延伸到納稅人一方。比如過去納稅申報的初審,再比如對納稅人的培訓等等,甚至承擔了一些其它部門的職責。比如民政部門對福利企業的管理。這種管理方式不僅給稅務人員增加了大量的工作,更重要的還有大量的責任。這也是稅務人員屢屢中招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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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絕此類悲劇的上演,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在于厘清征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一張申報表為界,申報前是納稅人的事。對申報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申報后是稅務機關的事情,評估也好,檢查也罷,是稅務機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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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如此,執法風險的防控才會有根本的保障,也才是長久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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