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違規抵扣稽查案例
來源:中國稅務報 作者:劉忠月 張立東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日前,吉林省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違反規定抵扣稅款,受到大安市國稅局稽查局的查處,被依法追繳稅款及滯納金462.66萬元。 大安市國稅局稽查局3名稽查員到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開展專...
|
??? 日前,吉林省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違反規定抵扣稅款,受到大安市國稅局稽查局的查處,被依法追繳稅款及滯納金462.66萬元。
??? 大安市國稅局稽查局3名稽查員到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開展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銀行存款和應付賬款均較上年大幅增加。既然資金狀況較好,為何不及時支付貨款?帶著疑問,稽查人員以調查核實其資金往來情況為突破口,展開了對該公司的深入檢查。
??? 稽查人員獲取了該公司購進貨物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信息,發現該公司可能存在取得收款方與開票方不一致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為此,稽查人員對有關賬戶和相關憑證一一展開分析,通過比對,他們發現該公司2012年從大安風電設備有限公司購進風電葉片后,只將貨款的一小部分直接支付給開票方大安風電設備有限公司,而其余款項未支付,應付賬款卻掛在非開票單位天津某風電葉片工程有限公司賬上。
??? 稽查人員約談了該公司相關業務的經辦人員。經過耐心地稅法宣傳教育,相關人員交代了這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來龍去脈。原來,2012年2月27日,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大安風電設備有限公司和天津某風電葉片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業簽訂了《三方抵款協議》。根據《三方抵款協議》內容,大安市東方風電公司向天津某風電葉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風電葉片貨款2376.03萬元。其余款項450.75萬元直接支付給大安風電設備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解釋稱,由于平時對稅收政策學習不夠,對政策理解出現了偏差,以為既然簽訂了《三方抵款協議》,盡管支付貨款的單位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貨單位不一致,也是可以申報抵稅的。該會計主動向稅務人員承認錯誤,愿意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理。
??? 同時,稽查人員分別從開票、受票單位的資金運作情況展開協查取證,并向開票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出協查函,通過貨款取得與支付情況進行比對,核實實際交易記錄,確認了該公司違規抵扣進項稅額造成少繳稅款的事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大安市國稅局稽查局追繳了該公司少繳的稅款及滯納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