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發票管理 把控稅務風險入口
來源:中國稅務報 作者:徐福賀 張磊 杜成偉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10
摘要:隨著發票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普通發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應按規定填寫等管理規定的實施,發票合規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越來越重要,發票作為最基本的稅務管理事項,屬于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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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發票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普通發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應按規定填寫等管理規定的實施,發票合規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越來越重要,發票作為最基本的稅務管理事項,屬于稅務風險的入口,良好的發票管理制度,有利于降低企業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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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管理一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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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項目款項應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應稅項目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依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對方應繳納增值稅的支出項目。交易對方為個人的,應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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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應符合真實性、合法性、相關性、完整性原則。真實性是指憑證所反映的支出項目真實且已經發生,并與交易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貨物或勞務、資金、發票流向應當一致,收款方須與開具發票的單位一致。合法性是指憑證的取得途徑、形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關性是指憑證反映的經濟事項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完整性是指憑證所反映經濟事項相關內容形成證據鏈條,能夠相互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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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發票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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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接收部門是發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對其接收的發票進行直接審核,及時更換不合規發票。并應于發票開具日起限期將發票及相關資料送交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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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門是發票管理的專業部門,負責建立發票管理制度,對接收部門提供發票咨詢、支持服務,對接收部門提交的發票進行復核,對不合規發票退回接收部門進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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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企業應制定發票獎懲制度,增強相關人員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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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發票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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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到增值稅發票后,應按內部標準對一定金額以上的發票查驗真偽,并重點核對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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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發票票面的各項信息是否完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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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票抬頭是否正確填寫公司全稱,納稅人識別號是否正確?;I建期取得的發票的抬頭應為《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注明的公司名稱(籌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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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檢查公司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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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票面信息是否壓線錯格,特別要關注專票的密碼區是否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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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票聯和抵扣聯是否加蓋發票專用章,印章名稱是否和對方名稱一致。如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備注欄上應加蓋對方發票專用章;如取得稅務局代開的普通發票,代開的發票上應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稒C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匯總開具發票方式的,銷貨清單應加蓋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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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合交易合同檢查商品或服務名稱、數量、金額、稅率、備注欄、銷貨清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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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是否準確具體,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有無含混不清現象,如填寫服務費、管理費、辦公用品、食品、禮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應核實是否實際發生,是否附有銷貨清單或者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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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購買實物的,是否有入庫單,入庫單簽章、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采購合同,是否有質量驗收合格證明,發票日期和金額是否與采購合同對應,是否有從第三方開票,是否舍近求遠采購,成本費用率是否明顯超過行業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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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價稅合計與已支付或應支付金額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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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稅率或征收率是否正確,是否與實際業務相符,重點關注3%或者5%征收率、0%、免稅、不征稅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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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注欄有特殊填寫要求的,是否按規定填寫。發票備注欄特殊包括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異地代開不動產經營租賃,機動車保險,單、多用途卡,差額開票,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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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匯總開具發票方式的,專用發票銷貨清單是否自稅控系統開出(發票上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顯示為(詳見銷貨清單),附帶的清單顯示購銷雙方名稱、發票金額、發票代碼,具體商品或服務名稱,金額,稅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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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合業務實質、合同協議、稅收政策等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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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是否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是否需要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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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稅方法是否正確,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正確適用差額開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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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稅收分類編碼選擇是否正確,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是否與實際交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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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開票對應稅目是否符合交易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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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項目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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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些特殊項目,在取得發票時應提供相應的輔助材料加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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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人員支出應核對用工合同,對勞務派遣人員額外發放津補貼、加班費、獎金等,應以工資表和付款單據作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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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個人獨立勞務支付的費用,應當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核對勞務合同等資料,按規定扣繳或代征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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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費應核對會議審批手續、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參會人數、費用標準、簽到表等相應證明材料,檢查是否有與會議無關的費用(如旅游費)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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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應核對出差人員、時間、地點和任務等資料。檢查所附車票是否為來往出差地車票,餐飲、住宿、交通費發票是否為出差地發票,人員是否與派出人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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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金融機構或者個人借款而支付的利息,應取得發票,并核對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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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違約等原因支付賠款和違約金的,原交易合同繼續履行的,賠款和違約金屬于增值稅的價外費用,應當取得發票作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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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單位、個人共用水、電、暖、網等,如無法取得發票,應取得費用分割單,并核對租賃合同。上述費用由物業公司代收的,應取得物業公司開具的發票。核對發票上的字碼是否與水表、電表的字碼是否相符,是否與公司的業務量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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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費采取加油卡方式的,加油卡充值時應取得加油站開具的不征稅普通發票。憑卡加油后,應憑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采取加油卡方式時,應取得發票作為憑證。不論何種方式,油費發票"單位"欄應填寫"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核對報銷的加油費是否為公司車輛所用,油費總額是否超過了車輛理論行車的最大油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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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電子發票時,應取得《發票提取碼》或通過電子郵件、手機等渠道獲取電子發票,嚴禁利用已報銷的電子發票重復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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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提供的服務,如信息咨詢、培訓等,其收費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應當取得發票,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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