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黃岡市紀委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黃岡市稅務局等4家單位和18名同志予以通報表揚。此次通報表揚源于S天然氣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原企業法人代表楊某涉嫌職務侵占犯罪系列案件,黃岡市稅務局與市紀委監委等部門通力合作,共同查辦了該案,從境內外追回贓款2.024億元,挽回國有資產損失近1.4億元,補繳稅款1800多萬元。
牽出一起稅案
2018年12月,黃岡市稅務局稽查局(以下簡稱“稽查局”)接到黃岡市浠水縣公安局轉來S公司法人代表楊某套取挪用公司銀行貸款資金涉嫌偷稅的材料,同時市紀委監委也通過市稅務局傳達了S公司的涉稅違法情況。
這是一起受到多個部門關注的案件。為慎重起見,稽查局決定先成立調查組,從外圍入手,對S公司的涉稅違法線索進行調查分析,弄清涉稅違法線索的真實性和立案檢查的切入點,為下一步正式立案檢查做好鋪墊工作。
檢查組先到公安部門進一步了解情況。公安部門介紹,他們是在偵查楊某職務侵占犯罪時發現這一情況的:楊某為套取公司銀行貸款資金,編造虛假在建工程,通過自己設立的空殼公司,將大量資金轉出公司,用于公司之外的資本操作。同時,公安部門還提供了一個線索,S公司股東之一的A國資公司發現其擁有的公司權益受到侵害,曾委托B會計師事務所對S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全面審計。檢查組迅速與A國資公司聯系,A國資公司積極配合,提供了相關審計資料,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通過這些資料,檢查組發現,S公司存在嚴重的偷稅行為,正式決定對S公司立案檢查。
協作打破僵局
在檢查過程中,檢查組發現浠水縣公安局正在對S公司進行刑事偵查,S公司2018年以前的所有財務賬證資料都被調存到浠水縣公安局。為此,稽查局同浠水縣公安局協調,檢查組與公安人員合署辦公。同時,檢查組聯系A國資公司、B會計師事務所等單位,相互配合,形成了一張無形巨網。
此次檢查涉及S公司及其3家分公司,跨越從2004年至2017年的14個年度,涉及總銷售收入14.5億元,總銷售成本12億元,縱向時間跨度長,橫向檢查面廣,檢查難度非常大。通過案頭分析以及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證據,檢查組確定以該公司的壞賬準備、貸款利息費用、虛增資產等問題作為檢查的突破口,順藤摸瓜,縱深剖析,直搗問題的根源。
檢查組于2019年3月26日、27日分別向S公司及其3家分公司送達了稅務檢查通知書,開始正式立案檢查。S公司相關公司負責人和財務人員表示需上報上級公司領導同意才能提供稅務檢查相關資料,以此進行推諉。4月3日,檢查組再次向以上4家公司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令其限期提供相關資料,但這4家公司仍逾期不提供資料。4月10日,檢查組分3個小組到團風、英山、龍感湖分公司依法進行實地檢查,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但仍遭到拒絕。
針對公司拒不配合檢查的情況,檢查組及時向市局領導、市紀委協調小組報告情況,與公安機關溝通可采取的措施。經討論,決定采取先禮后兵的方式,由公安和稅務聯合給該公司的上級公司領導做工作,要求其積極配合本次檢查,如果拒不配合,將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公安、稅務聯合宣傳攻勢下,該公司開始主動配合檢查組工作,提供了相關資料。
案件水落石出
檢查組首先對4家公司的財務賬簿進行審閱,分析其涉稅風險。在前期B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線索的基礎上,對發現的重點問題進一步核實取證。
檢查發現,楊某于2008年與韓國某公司協商,將S公司股權部分轉讓給韓國公司,雙方達成轉讓意向。楊某為抬高公司價值,采取了虛增公司資產的非法方式。楊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他人身份證注冊了3家公司,這3家公司均為空殼公司,未從事任何經營業務。楊某以這3家公司的名義,虛構天然氣管網工程,編制虛假的工程預算、工程量結算手續、工程決算書等資料,通過虛開工程發票、購買假發票、“大頭小尾”發票入賬,將大量資金轉到3家空殼公司,從而在賬面上形成大量的虛假固定資產。
為把涉嫌虛增工程量查細查實查準,檢查人員對賬簿上在建工程的數據逐筆分析,對建筑發票和工程材料發票逐張鑒別真偽,并與公安部門提供的相關證人證言、外調證據進行印證,最終確定該公司虛增管網工程7400萬元,調減固定資產折舊1650萬元,調減固定資產5796萬元。
檢查還發現,該公司通過非法手段轉移的資金中,包含工行及建行專項貸款資金1.9億元。這筆貸款是專門用于公司天然氣管網建設的,但實際上,除小部分資金用于支付實際發生的工程款、材料款外,其中的1.54億元被楊某轉出公司挪作他用,貸款利息卻由天然氣公司承擔。挪用貸款資金的利息費用如何調整?這是稅企雙方間最大的爭議。
為此,檢查組創新思路,靈活采取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由于公司轉賬資金筆數多,資金來源雜、去向廣,很難分清哪一筆是專項貸款。于是,檢查人員針對3家空殼公司,通過在建工程、工程物資和銀行存款科目,逐一核對每一份轉賬單據,將工行和建行轉到這3家公司的每一筆轉賬都清理出來,并對照虛增資產的數據,將定性為非法轉移資金的部分,按轉出后實際占用天數計算應分攤的銀行利息費用。經計算,調減資本化利息費用42181萬元,調減財務費用7540萬元,共計審增應納稅所得額8532萬元。
至此,案件水落石出,虛增的資產露出原形,轉移海外的贓款也迅速得到追回。
案例啟示
盡管案件已經結束,但給稅務部門留下了許多思考。
從本案可以看出,紀委監委、稅務、公安等多部門的協同作戰,是案件得以順利推進的基本保障。本案中,由公安機關發現線索,市紀監委組織協調,稅務部門迅速跟進,多方通力合作,及時偵破案件。有了相關部門的配合支持,能節省大量的外調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從本案可以看出,精準甄別違法事實,夯實證據基礎,是準確查案定案的關鍵。檢查組圍繞線索,從企業賬簿中查證稅收違法行為的數據鏈;通過證人證言證明違法行為操作流程、細節;通過資金流查清套取貸款資金的來龍去脈。這一系列工作,保證了整個案情數據翔實,證據充分,定性準確。
從本案可以看出,創新思路采取創新性的解決方案,是解決案件問題的重要基礎。從本次檢查過程來看,最終納稅人對稅收違法行為不予否認,但對違法數據極其敏感。對納稅人挪用貸款資金利息費用的調整起初難以確定。按利息費用全額調增不合理;按比例調增,比例難以確定。最后,經過檢查組認真研究,集思廣益,將會計核算中利息費用資本化的計算方法引用到稅務操作實踐中來,對每年挪用的貸款資金重新計算利息費用。雖然計算方法復雜,但合法合理,納稅人也能接受。
來源:《中國稅務》2020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