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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法的有關規定
1.納稅義務人。《資源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應稅資源的礦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繳納資源稅。
上述所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我國實際稅收管理行政范圍內。所稱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其中其他單位和其他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
對于中外合作油(氣)田開采的石油、天然氣按實物征收增值稅,暫不征收資源稅。中國海洋石油公司海上自營油田比照上述規定執行。對于軍隊、軍工系統所屬企業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無論是供軍隊內部使用還是外部銷售,都要按規定征收資源稅。對廢棄的煤礦石利用簡易工具手工回收煤炭對外銷售或使用,且這些煤炭屬于未納資源稅的原煤,對這種未稅原煤,可按其銷售和自用數量依法照章征收資源稅。
《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具體是指獨立礦山、聯合企業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暫行條例把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規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情況,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品為宜的。上述所稱獨立礦山,是指只有采礦或只有采礦和選礦,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其生產的原礦和精礦主要用于對外銷售。所稱聯合企業,是指采礦、選礦、冶煉(或加工)連續生產的企業或采礦、冶煉(或加工)連續生產}的企業,其采礦單位一般是該企業的二級或二級以下核算單位。
2.征稅范圍。我國的資源稅目前只對稅法列舉的資源征稅,原則上以開采取得的原料產品或者自然資源的初級產品為征稅對象,不包括經過加工的產品。具體來說,其征稅范圍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其中:
?。?)礦產品包括:
?、僭?。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谔烊粴狻V笇iT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勖禾俊V冈?,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芷渌墙饘俚V原礦。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包括寶石、金剛石、玉石、膨潤土、石墨、石英砂、瑩石、重晶石、毒重石、蛭石、長石、沸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粘土、高嶺石土、耐火粘土、云母、大理石、花崗石、石炭石、菱鎂礦、石膏、硅線石、工業用金剛石、石棉、硫鐵礦、自然硫、磷鐵礦等。
?、莺谏饘俚V原礦。指納稅人開采后自用、銷售的,用于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入選精礦,制造人工礦,再最終入滬冶煉的黑色金屬礦石原礦。包括鐵礦石、錳礦石和鉻礦石。
?、抻猩饘俚V原礦。指納稅人開采后自用、銷售的,用于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人選精礦,制造人工礦、再最終人爐冶煉的有色金屬礦石原礦。包括銅礦石、鉛鋅礦石、鋁土礦石、鎢礦石、錫礦石、銻礦石、鉬礦石、鎳礦石、黃金礦石等。
其中金屬礦石(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自用原礦,系指入選精礦,直接入爐冶煉或制造燒結礦、球團礦等所用原礦。鐵礦石直接入爐用的原礦,系指粉礦、高爐原礦、高爐塊礦、平爐塊礦等。
?。?)鹽包括兩類:
?、俟腆w鹽。包括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谝后w鹽。指鹵水,即氯化鈉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于生產堿和其他產品的原料。
(二)由于資源稅自身的特殊情況,使得資源稅的納稅人較為明顯,易于掌握,因而對納稅人的稽查并不是資源稅稽查的重點。稅務人員在稽查時主要應當注意通過對扣繳義務人的稽查掌握零散、開采不定期的小型納稅人的情況,加強對資源稅的征收管理。
對資源稅征稅范圍的稽查較為重要,主要是為了正確核實納稅的計稅依據打好基礎。稽查人員主要應當注意納稅人是否有隱藏屬于某一特定征稅范圍的業務的行為,或是有意或無意地混淆各征稅范圍有關生產、經營業績,以使應適用高稅率的征稅對象適用低稅率計算稅款等。大體的稽查方法是通過實地觀察生產過程、檢查其營業賬簿及各明細分類賬,必要時與有關的會計原始憑證相核對或向與其有經營往來關系的企業及個人求證,以核實其經營范圍,以免納稅人隱瞞應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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