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稽查案例(二)
來源:安徽稅務籌劃網 作者:安徽稅務籌劃網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1.案情簡介:某化工廠主營鎢鉬材料加工、鋁粉切削液加工等,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市國稅稽查人員接到國家稅務總局轉來的需協查的9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于1997年8月對...
|
??? 1.案情簡介:某化工廠主營鎢鉬材料加工、鋁粉切削液加工等,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市國稅稽查人員接到國家稅務總局轉來的需協查的9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于1997年8月對該企業 1995年1月至1997年6月的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材料進行了稅務稽查,找出了企業做假賬的破綻,最終揭開了該廠違反稅法的事實。
??? 該化工廠的主要產品是鎢酸鈉,而該廠生產鎢酸納的主要原料廢鎢有95%是從一機械制造廠購進的,該制造廠只給化工廠開具工業企業普通發票,使之無法抵扣進項稅額。該化工廠生產鎢酸鈉有 90%通過外貿企業出口到日本等國,貨款無法及時收回,出口退稅又退不到該廠,使得該廠每生產一噸產品要虧損500元左右。在這種情況下,該廠經廠長同意,通過采購員牽線,用7.79萬元現金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13份,虛開銷售額155.21萬元,稅額26.38萬元,然后做假材料入庫驗收單據,用虛開發票頂替機械制造廠購貨的發票,并在申報納稅的當期全部抵扣。
??? 2.案件分析及稅務處理。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49條規定,該企業非法購買的13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屬未按規定取得發票。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9條的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銷項稅額,責令補繳增值稅26.38萬元。根據原《征管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該企業的行為已構成偷稅,處以所偷稅款一倍的罰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