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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優惠
免稅優惠
1.圖書批發、零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主要內容: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銷售進口圖書享受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69號)
◎主要內容:自2004年1月1日起,對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為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進口的用于科研、教學的圖書、文獻、報刊及其他資料(包括只讀光盤、縮微平片、膠卷、地球資源衛星照片、科技和教學聲像制品)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
2.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6年修訂)》
◎主要內容: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
3.符合條件的文化活動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主要內容:自2016年5月1日起,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主要內容: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4.電影及有線電視相關收入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7號)
◎主要內容: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電影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準從事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5.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過程中,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
◎主要內容:200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增值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6.其他免征增值稅優惠。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8號)
◎主要內容:動漫軟件出口免征增值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主要內容:2016年5月1日起,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播映服務免征增值稅;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增值稅。
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優惠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以下簡稱“10號公告”)
◎主要內容: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對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具體包括7種情況,一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單位的稅收優惠對象最多是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二是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教科書;三是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四是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五是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六是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七是10號公告附件1的19種圖書、報紙和期刊。
除上文列出的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之外,其他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50%的政策。對列入10號公告附件2的3種綜合類報紙和10種行業專業類報紙,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50%的政策。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8號)
◎主要內容: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后,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簡易征收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主要內容:2016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發生以下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是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制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制作、面向網絡動漫或手機動漫格式的適配壓縮轉碼服務;二是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轉讓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零稅率優惠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主要內容:2016年5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的相關收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稅的納稅人只按免征增值稅享受優惠;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征稅的納稅人可以享受零稅率優惠,具體操作上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外購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出口實行免退稅辦法,外貿企業直接將服務或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出口,視同生產企業連同其出口貨物統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所得稅優惠
1.電影行業企業延長虧損結轉時間。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
◎主要內容:從事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業務的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上述優惠對象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2.動漫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主要內容:2009年1月1日起,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即2019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3.開展創意設計活動的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文件名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以下簡稱“6號公告”)
◎主要內容:2016年1月1日起,除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外,開展創意設計活動的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財稅〔2015〕119號文件明確,開展創意設計活動的企業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2016年1月1日起,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5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值得注意的是,財稅〔2018〕99號和6號公告明確,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75%。
4.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后,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
◎主要內容: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如果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完成轉制的企業,可以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
5.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可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適用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文件名稱:《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
◎主要內容:在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點,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內容納入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6.有關部門頒發的文化類獎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文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修訂)》
◎主要內容:2019年1月1日起,個人獲得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享受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優惠。
7.稿酬所得減計收入。
◎文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修訂)》
◎主要內容:稿酬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所得稅。
■其他稅費優惠
1.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企業免征房產稅、契稅等稅費。
◎文件名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
◎主要內容: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自用的房產可繼續免征五年房產稅。
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2.符合條件的文化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文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
◎主要內容: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3.符合條件的文化事業單位的自用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3號)
◎主要內容: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4.部分發行單位間訂立憑證,免征印花稅優惠。
◎文件名稱:《國家稅務局關于圖書、報刊等征訂憑證征免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142號]
◎主要內容:各類圖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以及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征訂憑證,免征印花稅。
5.文化事業建設費可在50%的幅度內減征。
◎文件名稱:《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主要內容:2019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
原標題:稅費優惠點多面廣 文化產業“輕裝快跑”
來源:中國稅務報 2022年06月24日 版次:06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