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合理的“報損”避稅,卻害苦了企業
來源:中國稅務報 作者:明稅 人氣: 發布時間:2022-08-08
摘要:不少企業未將這些自產產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而是采取各種舞弊方法來逃避稅收,企業切不可自作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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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A公司主要生產化妝品,其主管稅務機關到A公司檢查,發現A公司賬面上各月均有將產品贈送其他單位和個人視同銷售的情形,但全年反映的累計金額僅9000多元。經過幾天的檢查,主管稅務機關幾次發現A公司領導拿著自家化妝品外出送人的情況。主管稅務機關很疑惑,A公司一盒化妝品300多元,每次領導都要送禮幾盒,為何全年卻只有9000多元的視同銷售?
主管稅務機關先抽查了A公司近5個月產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情況,發現每月結轉產品銷售成本的品種和數量與月度銷售明細匯總表上的完全一致,說明沒有將對外贈送產品的成本混在對外銷售的產品成本中一并結轉。然后主管稅務機關又抽取了3個熱銷品種,并隨機核對這3個品種5個月生產入庫的產成品數量與車間的生產完工記錄,也未發現異常。兩種方法均能未發現疑點,讓主管稅務機關一時變得無從下手。
主管稅務機關忽然想到在查看產成品明細賬時,看到有報損記錄。隨后,主管稅務機關再次打開產成品明細和營業外支出賬頁,并請A公司財務人員調閱了4份相關會計憑證。主管稅務機關發現所有報損會計憑證后面應有的書面申請報告、報損明細表、批準手續及相關經辦、證明、審批人員等的簽字一應俱全,但是產品報損有一定的規律:一是報損主要集中在三四個品種;二是春節和中秋節的兩次報損金額最大,其余的報損約一月一次,但金額不大。
對此,A公司財務經理作出了如下解釋:一是報損的產品集中在三四個品種,是因為這幾個品種的生產量大、銷量大,自然報損額大;二是每個月的報損是平時正常對過期產品進行的處理,春節和中秋節報損額特別大是因為進行了兩次全面盤點。
主管稅務機關又故意追問了兩個問題:一是既然是主要品種且銷量很大為何還會大量過期報損?二是既然每個月都正常對過期產品進行了報損處理,但為何春節和中秋還有大量的過期產品?財務經理被問得愣住了,不知應該如何回答,至此,財務經理只好承認事實真相。原來,A公司經常要將生產的化妝品特別是新產品作為禮品對外贈送和發放給員工作為勞護或福利品,由于全部視同銷售稅負很高,就只將一小部分做了銷售,而大多數則以報損的名義列入營業外支出,從而偷逃了大量的增值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
分析
實際上,有相當多生產日用生活品、食品、飲料等產品的企業,都存在將自產產品發放給員工、分配給股東和投資者,或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情形。但是,不少企業未將這些自產產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而是采取各種舞弊方法來逃避稅收。上述案例中的A公司,以報損的方式處理就是較常見的一舞弊方法。但是,檢查人員抓住“報損的都是過期產品”這一線索,與“剛開發的產品根本沒過保質期”相對質,從而揭穿了虛假報損。因此,企業切不可自作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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